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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监局:到2015年超90%学校食堂须达标准

A-A+2014年4月30日11:38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省食药监局:到2015年超90%学校食堂须达良好标准

  齐鲁网济南4月30日讯(记者 付莹 殷明姝)2014 年4月30日上午9:30,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食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发布解读“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有关情况。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马越男在发布会上披露,到“十二五”末,通过开展品牌引领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食安山东”品牌整体形象初步确立。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山东省食药监局已制定了如下的行动方案,针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不同领域,立足山东省食品产业发展、品牌建设现状和监管工作实际,确定2015年年底前达到以下目标,具体指标大致分为三类:

  一是提升类指标:对目前各级各部门正在开展的品牌引领相关工作,明确增量指标,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提升。比如: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每年提高2%以上;"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比率每年提高3%以上;规模养殖场无公害认证比率提高到70%以上;认证水产品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增加到35个;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GB/T22000或HACCP认证比例提升10%,其中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认证比例达到85%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良好(B级)以上比例超过50%,其中学校食堂超过90%。

  二是新设立指标:突出安全放心主题, 将品牌创建范围拓展到各类食品业态、地域、产业、行业、产品,新设立了一些任务目标。比如: 创建一批放心农产品品牌、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放心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培育一批食品生产加工园区和龙头骨干企业,指导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农产品物流中心或批发市场、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重要商品储备设施,打造一批知名大型餐饮企业; 15%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创建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20%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创建为食品经营示范单位;发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食品老字号和传统品牌、餐饮中华老字号和地方风味名吃,打造一批新兴品牌产品等。

  三是分层级指标:为带动市县和基层共同参与品牌引领行动,方案对部分任务目标分层级进行了量化。比如:提出每个市创建2-4个区域农产品品牌,打造1-3家管理规范、服务便民的大众餐饮连锁企业;每个县(市、区)创建1-2个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2-4个地域特色鲜明的餐饮示范街区和一批示范店;每个乡镇和城市社区分别创建2户以上食品经营示范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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