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山东拟评百名齐鲁和谐使者 任职4年每月千元补贴

A-A+2014年4月23日07:38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4月22日讯(记者 蔡晓彤)山东省财政将安排120万“齐鲁和谐使者”人才建设专项经费,近百名突出的社会服务工作者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可享受到1000元省政府津贴。4月22日上午,山东省政协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就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和发挥作用情况调研召开座谈会,邀请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部门负责人到会与委员进行交流。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介绍,截至2013年底,山东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省社会组织总量为38976个,其中社会团体1780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083个,基金会86个。省民政厅负责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有1750个,其中社会团体90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57个,基金会86个。

  2013年,省财政安排20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和参与社会服务,省民政厅组织实施了10个试点项目。济南、泰安等地出台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策,利用财政或福利公益金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试点。青岛、日照、泰安、济南等地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创业园、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在人才培训、办公场所、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我省从今年2月份起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撤销登记。全省各级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行业协商会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法律、宗教等三类社会组织双重管理的新型登记管理体制已基本确立。

  省财政厅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据初步统计,今年仅省级各部门预算就安排购买服务经费5亿元(不含交通费)。另外继续深入开展非营利社会组织免税、公益性捐赠前扣除等资格认定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切实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政府减少直接注资,逐步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器等扶持性投入。

  为支持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省财政厅表示今年开始,省财政设立“齐鲁和谐使者”人才建设专项经费,从基层一线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贡献突出的社会服务工作者,每2年选拔1次,获奖者在管理期间(4年)每人每月可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今年省财政安排120万元,拟评选不超过100名“齐鲁和谐使者”。

  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栗甲在会议上表示,目前我省社会组织一直保持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结构不断优化,种类更加丰富,质量稳步提高,已经深入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对外交往等各个领域,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改革的精神,用法治的办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发挥社会组织植根基层、贯通社会、联系群众的特点和优点,实现协调社会利益、增进社会福祉、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加强社会治理的目标。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