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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可对遗体违规土葬采取强制措施

A-A+2014年4月4日07:49新华网评论

  原标题:山东:人民法院可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采取强制措施

  新华网济南4月3日电(记者 娄辰)  山东省近日出台了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文明殡葬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有关部门在殡葬改革中的责任分工。党员、干部出现违法违规殡葬行为的,人民法院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细化了各部门在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中的分工责任,人民法院要对遗体土葬等违法违规殡葬行为,依法强制执行;民政部门要加大对违规土葬的督查力度,协同人民法院健全和规范对乱埋乱葬、违规建墓等行为的强制执行制度。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文明殡葬的有关规定,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葬法,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海葬,同时还应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

  山东省政府1999年颁布了《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将全省列为火化区,目前山东全省火化率达到90%以上。但由于诸多因素,近年殡葬旧俗在少数地方出现回潮,如骨灰装棺再葬、重殓厚葬、盲目攀比等,而少数党员、干部利用丧事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热衷风水迷信,修建大墓豪华墓,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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