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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售楼处不报批将视为违章建筑拆除

A-A+2014年4月4日07:43中国经济网评论

  原标题:济南:售楼处不报批将视为违章建筑拆除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今后省城房地产项目的售楼处、展示中心等不能随便建了——记者从3月28日召开的济南市建筑业管理暨建筑市政工地创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不管是售楼处还是展示中心,必须在建设之前得到相关部门审批,否则将被视为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吕灿华在会上表示,以前不少开发商拿到地后,以售楼处或展示中心是临时建筑为由,不办理任何手续便自行开建,这其实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今后再建售楼处或展示中心,必须在建设之初申请并经过审批部门的批准,否则,城管执法部门将视之为违章建筑而拆除。

  吕灿华还同时告诫相关单位,城管执法部门对违章建设和违规行为实行“一案四查”制度,即同时追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并将被查处单位列入信用“黑名单”。特别是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工地,由于环保部门和人民银行有一个“绿色信贷”制度,因扬尘染污严重被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后,环保部门会同时将“黑名单”抄送给人民银行。今后这些单位将会在贷款融资方面受到限制,甚至会被停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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