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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率先推行“三房合一”保障房政策 山东首例

A-A+2014年4月2日09:18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4月2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今日报道》报道,《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今天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烟台市成为全省第一个推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住房保障新政策的城市。

  所谓三房合一就是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这原有的三种保障类型归并统一为保障性住房。统一建设、分配和管理,只租不售。租补分离则是租赁性的保障房和发放租赁补贴实行分别操作,平行实施。申请人在获得住房保障资格后,可以选择市场租房,也可以选择承租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同等享受补贴待遇。

  新政策首次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同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起成为三大住房保障对象。覆盖面扩大的同时,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面积也有所变化,以家庭1人户为例,过去的补贴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今后1人户保障面积翻倍为30平方米。2人户为40平方米,3人以上户50平方米。考虑到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具有流动性,这两类群体不计算保障面积,在承租政府投资保障房时按房租的30%享受租赁补贴。租金标准则参照市场租金,按项目核租。

  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迟乔:“对获得了住房保障的家庭,我们将要求在他的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时候,主动诚信的申报家庭状况的变化情况,同时我们住房保障资格证规定有效期为1年。保障资格到期前,我们将实行年度复核,只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才能继续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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