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探索建立不缴存公积金单位"黑名单"制度
新华房产4月1日济南讯(记者 王虔) 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会议上获悉,济南将加强对公积金的执法检查力度,探索建立不缴存公积金单位“黑名单”制度,并对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拖欠住房公积金的企业不定期曝光。
常务副市长孙晓刚提出,济南公积金管理要突出扩面归集工作,加大对公积金的执法检查力度,探索建立不缴存公积金单位“黑名单”制度,增加单位违规成本。日后,企业若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将被列入黑名单。与此同时,省住建厅将建立和完善省级监管信息系统,邀请专业机构和业内专家编制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力争年底前报审。建立逾期贷款预警和催收机制,保证资金安全。【中山住房公积金:单位有违规行为最高将罚5万】
另外,济南还将做好资金调配计划,在保证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放贷规模,把好“收”与“放”的关系。同时完善“一站式服务”做法,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增加公积金提取审批服务网点,加快网上营业厅建设,实时开通公积金还贷、查询缴存情况的短信服务。
据了解,济南住房公积金实时自动还款已升级,目前,济南五大银行可办理公积金自动还贷。2011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建设银行曾推出住房公积金“自动还款”业务试点。在建行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在建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只需签订委托还款协议,每年公积金存款便可自动转为还款。今年起济南公积金自动还款业务自动增至五大国有银行,市民无论在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哪家缴存公积金,也不管是在哪家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都可以通过办理手续,实现公积金存款“自动还款”,存款行和贷款行跨行不受影响。但住房公积金自动还款业务仅限于住房贷款,偿还组合贷款和偿还商业贷款不能办理,只能通过相应的程序提取公积金自行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