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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次实名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5起典型案例

A-A+2014年3月26日08:01舜网-济南时报评论

  25日,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暨任务分工会议召开,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被通报。据了解,这也是我市首次点名道姓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若干规定出台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制定相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仍有个别人员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严格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这5起典型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公车私用和铺张浪费等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责任追究,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

  个案点击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醉驾公车处理情况被判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开除公职

  市卫生局原副局长张继勇私自借用下属单位公车、醉酒驾驶问题。

  据了解,2013年9月5日,张继勇酒后驾驶私自从下属单位借用的车辆回家被查获。经鉴定,张继勇系醉酒驾驶。历下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经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张继勇开除公职处分。

  个案点击市中区政协原副主席醉驾公车撞伤人处理情况免职,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审查起诉

  市中区政协原副主席、市中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原主任刘友文醉酒驾驶、交通肇事致多人受伤问题。

  据了解,2014年2月9日,刘友文饮酒后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受伤。经鉴定,刘友文系醉酒驾驶。市委研究免去刘友文市中区政协副主席职务,正在按政协章程办理免职手续;市政协决定撤销其政协第十三届济南市委员会委员资格;市中区政府决定免去其市中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目前,检察机关正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审查起诉,待法院判决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个案点击街道办违规借用服务对象车辆、滥发补贴、公款吃喝、瞒报接待费处理情况街道党工委书记撤职、主任免职

  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违规借用服务对象车辆、滥发补贴、公款吃喝、瞒报接待费用问题。

  据了解,2012年12月,长清区平安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世忠违规向辖区内民营企业借用2辆车辆,先后供平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张坚使用至案发。2013年以来,该办事处存在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补贴、公务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严重超标、公款吃喝问题严重、多次公款私请等问题,并瞒报接待费用。

  经市委批准,长清区委给予张世忠撤销区委委员、平安街道党工委书记、济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济南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党组书记职务处分,依法终止其长清区人大代表资格。长清区委给予张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工委副书记职务;长清区政府免去其平安街道办事处主任、济南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职务。长清区委给予平安街道纪工委书记韩庆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

  个案点击军休所原所长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占用公物、交通肇事逃逸处理情况撤职

  市民政局军休一所原所长、党总支书记刘华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占用公物、交通肇事逃逸问题。

  据了解,刘华任市民政局军休六所所长、党总支书记期间,在2013年借慰问军休老干部之名,两次“搭车”违规向职工发放福利。2012年8月,刘华违规组织单位职工公款旅游。2013年7月1日至201

  4年1月18日,刘华违规占用军休六所一套公房由其亲属居祝2013年3月22日,刘华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并用公款维修对方车辆。

  市民政局党委决定给予刘华撤销军休一所党总支书记职务处分,市民政局决定给予刘华撤销军休一所所长职务处分。

  个案点击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公车私用处理情况党内警告处分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党组成员王建敏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春节放假期间,时任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王建敏(现已离岗)未按规定将单位公务用车封存到指定地点。2014年2月5日、6日,王建敏两次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看望亲属。市纪委决定给予王建敏党内警告处分。

  副市级干部离退休需交回公车

  公车收回、清退将专项检查4月10日前各单位需完成自查整改

  据了解,去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有个别单位存在领导干部调整、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未收回,以及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等问题,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在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暨任务分工会上,市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务用车收回、清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将在全市开展公务用车收回、清退情况专项检查。

  上述通知中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对本单位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调整、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未收回以及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问题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收回、清退违规占用车辆。而且,该通知中还为各单位明确了整改期限:各单位整改工作要在4月10日前全部完成,并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作出“零报告”。

  记者注意到,随通知下发的公务用车收回、清退情况统计表分三种,副市级领导干部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收回情况统计表,正局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收回情况统计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清退情况统计表。三种表格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要求,各单位公务用车收回、清退情况要在本单位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此外,截至去年底,全市还督促限期收回因干部调整、到龄免职或退休未交回车辆149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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