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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省政府发通知严禁元旦春节公款吃喝

A-A+2013年12月30日07:42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2月29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元旦、春节将至,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要深入基层做好关心群众工作,积极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检查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的落实情况,主动做好农民工维权和服务工作,深入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

  通知强调,要做好节日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加大对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严防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切实做好春运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利。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重点地区安全防范,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结合正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正风肃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办、国办通知要求,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周密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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