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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回应“夺命快递”事故:吸取教训 积极整改

A-A+2013年12月22日09:20新华网评论

  新华社上海12月21日电(记者叶锋)针对近期因寄递有毒化学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位于此间的圆通速递总部21日表示,对受害者致以沉重歉意,公司尊重邮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不会回避责任,目前正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并将吸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全网进行积极整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1月底,山东东营广饶县一居民在收到网购的一双鞋子几小时后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据医院诊断显示,死者为化学品氟乙酸甲酯中毒。而此事缘于氟乙酸甲酯作为快件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泄漏,污染了其他快件。

  圆通速递总裁相峰介绍,该化学品系11月27日由湖北荆门一家化工企业通过圆通速递当地加盟网点向山东某制药厂寄递。寄递人称该物品“无毒无害”,收件人员按照公司制度对该物品进行了验视。在运送过程中,该物品发生了泄漏,同车运输的部分快件被污染。

  事故发生后,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邮政管理部门已依法吊销圆通速递在湖北的涉事加盟网点公司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发生责任事故后存在迟报行为的圆通在山东的涉事网点,则已进行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

  根据《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事故再度暴露出“开箱验视”规定有时并未得到规范执行,而一些加盟制快递企业对加盟网点的管理也存在严重漏洞。

  目前,警方正在进行深入调查。相峰表示,已经与受害人家属进行了接触并当面表达了歉意,“不会回避我们的责任”。同时,公司已在全网开展了安全生产整顿,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提高识别违禁品的能力。他还表示,鉴于此次事故中寄件方并未如实告知所寄物品的性质及恰当的处置方法,圆通速递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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