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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不满14周岁违法不予处罚

A-A+2013年12月15日08:22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2月15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广播《山东新闻》栏目报道 《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日前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开始施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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