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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接待仍存乱象 厅级干部住套间“很常见”

A-A+2013年12月12日11:28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对公务接待上燕窝鱼翅、用私人会所、发放土特产等明令禁止。

  近日,记者采访党政机关、酒店、旅行社、私人会所等获悉,虽然“八项规定”出台后,公款吃喝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公务接待仍然呈现一些乱象。规定出台为公务接待划定标尺,一位公职人员坦言,“还需要一步步出台很多配套的改革措施,否则人们就会挖空心思去规避新规。”

  “领导光顾,会带来三四桌消费”

  曾在济南某高档餐饮会所工作的销售经理孙磊(化名)透露,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会所生意很好,他本人的收入也高,平均一年收入在16万元左右,比他收入更高的非管理岗位普通销售经理的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今年,他的收入降至6万-7万元,不足去年的一半。

  规定指出,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会所,但孙磊估算,会所日常营业额中,60%-70%与党政机关的公款消费有关。每单公款吃喝还会带来连锁反应。某一位领导来吃饭,往往一个部门的人来陪同,而其他的部门也会闻风而动。孙磊常见到,一名级别较高的领导来吃饭,会有很多冲这位领导来的人在该酒店订桌,导致这些领导一晚上经常“串桌”,多的要串三四桌。

  “燕窝鱼翅也不是每桌都上,只是偶尔。”孙磊说,比较好的鱼翅800多元/位,燕窝1000元/位。像鱼翅是稍带腥味的,菜凉了客人就不愿意吃了,据他观察能吃掉的只有约1/3。有的客人吃腻了这些高端食品,对家常菜更有感情,他和同事会特地记着某位领导喜欢的菜,像咸菜丝、榨菜。燕窝鱼翅倒纯粹成了“用来撑金额的,没有这些不好看”。

  严控“三公经费”之前,孙磊见到的消费额最大的一单,4个人一顿饭吃掉3.2万多元,酒店里拿得出手的菜都点了。

  有单位正在改造升级内部食堂

  过去,许多酒店常打着“政府定点酒店”的招牌揽客,现在恐怕都要躲躲风头。

  “一般单位都会有自己的饭店或者是定点的饭店。”一位机关工作人员透露,去定点酒店吃饭,一般先签个审批单后去消费,回来报销即可。“因为关系熟络,容易结算和保密。”

  “八项规定”后,许多单位把用餐地点转移到了单位食堂。

  新规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但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就有不少单位正在改造升级单位食堂。据记者观察,一些单位的食堂条件不错,有套间和专门的服务员,菜品考究。

  单位自己投资建设的餐饮单位,作为内部接待场所,“由政府发工资、拨款”。一些地区已对这些餐饮单位“动刀子”。

  开个会,根据领导级别发不同衬衣

  规定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纪念品和土特产等。但相当一段时间,送纪念品、土特产几乎成为惯例。

  “开会发纪念品很正常”,山东西部某市一名基层公务人员说,比如发衬衣,根据与会工作者身份不同,衬衣价格也不同,普通的百元左右,稍贵的两三百元,还有更贵的,“根据领导级别决定发什么样的衬衣”。有时还会发水杯、被子等,“这些东西的费用,因到会人数的不同而不同,估算下来应该是笔不小的开销”。

  部分旅行社也涉足其中,开发旅游纪念品销售。山东省内某旅行社副总张丽(化名)透露,以往很多厅局、处室都有自己的采购“定点”。

  规定中还要求,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这将对规范公务接待起到极大的作用,“原来多数来访没有公函,来了就接待,没有限制”,济南一名公职人员说。

  按照新规定,“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这就强化了公函的作用,“以后没公函的,我们都不接待了”。

  厅级干部住套间“很常见”

  张丽在常年与旅游市场打交道中,深谙公务旅游内情。她告诉记者,2012年底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威力日益显现,2013年上半年,有的单位还有一些“小会”交给旅行社组织,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开两天会发点礼品,下半年则连这些“小会”也没有了。

  而在此前,借机旅游是普遍现象,济南市政府部门内部事务管理人员也透露,一年前,除了学习考察,都要到大明湖、趵突泉转一转。新规明确要求,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

  住宿方面,新规要求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用房以标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才可安排普通套间。张丽说,在此之前,公务团超标安排的情形比比皆是,厅级(包括副厅级)领导外出,接待单位和随行人员为其开套房很常见,处长也要开单间。新规出台能否“刹车”不好说,要看接下来的市场反应。

  基层公务员: 落实新规,要强化监督问责

  八项规定后,确实有不少单位的公务接待有所收敛,规定的出台又上了一道“金箍”,“以前哪些饭该吃,哪些不该吃,能不能吃,能吃到什么程度,都没数,现在有了细致规定,心里有数了”,一位公务人员说。

  但也有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感到困惑。“公款吃喝,不是敢不敢的问题,也不是下面的人想接待”,基层公务员小吴说,“比如我们本来也不想接待,但是人家来了,你好意思让人家自己出去吃吗?”

  “再如规定里要求不能吃燕窝鱼翅,我吃什么,你怎么知道。我不吃这个,是不是可以吃别的?吃更贵的呢?吃便宜的,但是花更多的钱呢?”小吴感叹。

  小吴认为,新规定初衷是好的,但关键在落实,例如有关陪同人数的限制,谁去数,谁去核查?他认为,要彻底整治行政机关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效率,一是要公开财政预算,每一笔财政支出。二是加强媒体舆论的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敢于问责。

  目前山东已出台相关措施。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监察厅日前出台文件,推动县级政府公开公务接待经费。要求从10月起,每市确定一个县(市、区)开展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工作,全省共17个县。

  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单位制定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经费预算、经费实际支出和经费决算。试点时间从今年10月起到2015年6月结束。2015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具体明细将在试点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外部媒介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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