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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等收入陷阱VS转型陷阱

A-A+2013年12月9日21:16 财经国家周刊 评论

  中等收入陷阱VS转型陷阱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当前一些社会学家从各自的研究角度,不约而同地提出社会建设的理念。

  2009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孙立平“社会转型三部曲”中的第二部:《重建社会——转型社会的秩序再造》。孙立平在文中指出,最近几年里,精英与大众的裂痕在加深,裂痕的加深会导致“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结构的形成,同时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生存环境恶化,中产阶层成为被掠夺对象,出现了一种“赢者通吃”的现象。对此孙立平表示,要优化社会结构,重建社会秩序。

  从2010年以来,陆学艺也带领课题组着手研究社会建设这一重要课题,经过3年的艰辛努力,于2013年4月完成了《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研究。陆学艺认为,社会建设是中国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阶段,社会建设包括改善民生事业、建设社会事业、改革收入分配、加强社区自治、发展社会组织、创新社会管理、改革社会体制、优化社会结构等九大任务。陆学艺指出,建设社会现代化是中国未来三十年的战略任务,发展壮大中产阶层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在2012年发布的2011年度“社会进步系列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现在需要警惕的不是所谓‘中等收入陷阱’,而是‘转型陷阱’。”

  “转型陷阱”指的是,在改革和转型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阻止进一步变革的过程,要求维持现状,希望将某些具有过渡性特征的体制因素定型化,形成最有利于其利益最大化的“混合型体制”,并由此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的畸形化和经济社会问题的不断积累。

  该课题组提出,要将社会建设作为走出“转型陷阱”最现实动力之一。要打破制度固化下来的一种利益格局,必须有社会力量参与和介入,民众的制度化参与是打破既得利益格局最现实的力量。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对此有专家预测,中国中低收入者社会保障有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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