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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售价标准提高26% 不会影响居民用的价格

A-A+2013年12月7日13:32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济南12月5日讯 (记者 李虎)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天然气销售定价标准较之前调高26%。

  记者了解到,由于青岛和北海的两大LNG接气站项目尚未投入运营,中石化并不在此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内。

  卓创资讯分析师马慧告诉记者,由于近几年进口天然气价格接连上涨,国内售价和进口成本倒挂现象日益严重,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助于LNG进口企业亏损减少甚至开始盈利,中石化未来也将受益于此。

  随着北方集中供暖季的开始,居民用气大幅攀升,同时各地纷纷实施煤改气,这使得今年或将面临史上最严重的天然气供应缺口。此次通知表示,自2013年7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31.45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11元/立方米。不过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的调整不会影响到居民用天然气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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