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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曝光烟粉尘治雾霾 随手拍污染五天内查办

A-A+2013年12月6日07:49山东商报评论

  4日上午,山东省城市建成区烟(粉)尘污染“随手拍”活动正式启动。本次“随手拍”活动是今年7月份山东省城市建成区(含县城)污水直排环境“随手拍”活动的延续与发展。公众只要按要求上传您随手拍下的“排污照”,相关部门就会去现场进行抽查,如情况属实将立刻处理并责令违法排污单位进行整改。

  全省开启“随手拍”活动

  昨日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山东省城市建成区烟(粉)尘污染“随手拍”活动拍摄范围涵盖整个山东省,主要包括全省设区城市建成区中涉及城市房屋拆除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土石方堆场扬尘;城市道路保洁扬尘;渣土砂石装卸、运输撒漏扬尘;工业企业料场、煤场、灰渣场扬尘以及排气筒冒黑烟等。

  由于“随手拍”活动需经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因此对图片的拍摄有较为严格的要求。拍摄的大气污染图片要求原创,要客观真实、地点明确、描述清楚。其中,反映城市扬尘的应有明显的扬尘现象,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反映工业企业烟(粉)尘污染的,要注意避免光线对烟气颜色的影响,应从不同角度和方向进行观察拍摄明显的冒黑烟现象。

  同时,图片要注明所在的市、区、道路、详细地址及拍摄人姓名、住址、拍摄时间和联系方式,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应标明企业全称,施工工地应标明项目全称。

  公众可将自己拍摄的“随手拍”作品发送至sd-hjwz@sina.com进行投稿。

  照片经查属实立刻调查处理

  照片经查证系工业企业的料场、煤场、灰渣场扬尘和排气筒冒黑烟的,由省环保厅责成相关市环保局进行处理。相关市环保局在接到处理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污染情况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省环保厅。整改完成后,由相关市环保局将整改完成后的情况(附整改完成后照片)报省环保厅。经查证系城市房屋拆除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土石方堆场扬尘,城市道路保洁扬尘,渣土砂石装卸、运输撒漏扬尘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成相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局(执法局、市政公用局)进行处理,相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局(执法局、市政公用局)在接到处理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污染情况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整改完成后,由相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局(执法局、市政公用局)将整改完成后的情况(附整改完成后照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在各自官方网站、微博开设山东省城市建成区烟(粉)尘污染“随手拍”活动窗口,并设置处理进展情况、整改完成情况、各市工作进度排名等栏目,及时对图片信息向社会发布,并通报各市处理、整改及工作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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