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污染天气保证停产限产
本报12月3日讯(记者廖雯颖) 3日,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全市49家重点大气污染源单位已全部签订《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承诺书》,保证根据重污染天气相应级别采取相应限产限排措施。
11月,济南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重污染天气状态下,本市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应限产停产,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针对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济南市环保局对包括山钢集团济南分公司、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等49家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作出相应的停产限产等污染限排规定。市环保局表示,对于不签订《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承诺书》、落实限产限排不到位的污染源单位,环保部门将对其公开曝光,并在评先创优、上市环保核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等审查时,实施一票否决。
3日,从市环保局获悉,49家单位已全部签订《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承诺书》,承诺再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将采取部分生产设备停产、限产、燃用低硫低灰分煤炭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承担限产限排任务,履行社会义务。市环保局表示,这些承诺书已在县市两级环保部门备案,市环保局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jnepb.gov.cn)“环境应急”栏目向社会公布这些企业承诺书的内容,欢迎广大市民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记者查询这49家限产限排单位名单发现,绝大部分集中在传统的高污染行业,如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水泥行业。在今年11月22日,济南首次启动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响应措施时,这些企业已被曝光,市环保局要求这些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和临时停产措施。另外记者注意到,名单中还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单位,如省司法厅、中航集团公司第六三七研究所以及诸如山东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在内的多所驻济高校。对此,市环保局解释,这些单位上榜的原因主要是对燃煤锅炉排污有所要求。当济南重污染天气预警达到橙色或红色级别时,这些单位的燃煤锅炉要求采取管理措施,全部燃煤锅炉须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使用含硫量小于0.5%、灰分小于15%的煤炭,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