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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成品油价格 国四汽油每升多掏两毛多

A-A+2013年12月4日13:16山东商报评论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国四各标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其中93号和97号国四标准汽油每吨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10102元和10674元,折合成每升后售价分别为7.65元和8.21元,比目前执行的国三油价分别高出0.23元和0.25元。 

  对于油价调整日期,《通知》称,根据《山东省车用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车用汽油已完成国四标准置换,置换期满经检查合格的,可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加价标准,即车用汽油标准品每吨加价290元,未置换和置换期间的车用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仍按国三标准价格执行。 

  按照《方案》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汽油;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四标准的柴油;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汽油、柴油。在成品油升级之前,设立一个月的油品置换期,置换期间销售价格不变,置换后的油品价格,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要求执行。 目前,我省中石化、中石油各加油站油品置换已接近尾声,8成以上加油站已完成置换,价格仍旧执行国三油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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