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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3名村干部挪用公款被抓 检察官曾秘密调查

A-A+2013年12月3日07:42新华网评论

  原标题:山东莱芜3名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35余万被查办

  29日,记者到山东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采访派驻检察室工作时了解到,钢城区检察院派驻钢城经济开发区检察室近日发现一起“村官”职务犯罪线索,钢城区里辛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支部书记王某某伙同支部委员袭某某、村委委员王某3人于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利用职务之便,在政府惠农资金中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数额多达35余万元。目前,钢城区检察院派驻钢城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以下简称“派驻检察室”)协助该院反贪局立查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据悉,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3个“蛀虫”涉嫌犯罪被举报,检察官秘密初查

  2013年8月份,派驻检察室主任王连本在到基层走访中发现,辖区里辛街道办事处某村部分村民因怀疑村委领导班子擅自将上级发放的惠农资金截留私分,遂多次上访反映该经济问题。王连本凭借多年的从业经验和工作敏感性,发觉该村村委成员可能涉嫌职务犯罪。

  “我们在认真听取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立即根据这一线索展开秘密调查工作。”王连本告诉大众网记者,在调查取证中,检察室充分发挥贴近基层、反映迅捷的优势,逐步拓宽了线索渠道,并掌握了大量关于该村村支部书记王某某、支部委员袭某某、村委委员王某3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相关证据。王连本解释说:“诸如惠农资金中残疾人住房改造补贴、土地复垦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等资金的侵吞证据。”

  3名村官贪污、挪用公款35余万被抓获

  初查奏效,派驻检察室把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转交该院反贪局。同时,派驻检察室积极配合该局开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及调查取证工作。经过缜密的法律程序后,反贪部门对该村3名村委领导成员进行了立案侦查。

  9月14日,钢城区检察院以贪污罪对犯罪嫌疑人袭某某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6日,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补充立案侦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10月24日,以贪污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补充立案侦查,并对其取保候审。

  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汉族,现年46岁,中共党员,时任职里辛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支部书记,犯罪嫌疑人袭某某,男,汉族,现年47岁,中共党员,时任职里辛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支部委员,犯罪嫌疑人王某,男,汉族,现年62岁,时任职里辛街道办事处某村村委委员,于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利用职务之便,对上级拨付给该村的土地复垦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等资金进行私分,共同贪污28余万元,此外,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还涉嫌挪用公款7余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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