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鼓励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符合规定条件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给予差别化资金补贴。目前,按照济南市政府部署,市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正在拟定济南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意见和具体的操作流程,报经市政府审批后,将于近期公布实施。记者 王晓迪
济南一报废中心已可接收黄标车
目前,省环保部门正加紧研发“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正在调试完善中。因所有补贴资料审核均需通过该系统进行,所以济南申领补贴联合服务窗口正式启用还需一段时间。
济南市决定,黄标车提前淘汰申领补贴的,以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凡是符合提前淘汰要求的黄标车,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交售给有资质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即可按第一时段的标准(补贴额度为基准额度的110%)申领补贴。
昨日,记者采访济南泉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该汽车报废中心可以接收提前报废的黄标车。该工作人员表示“拿着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以及登记证书,黄标车标志一般都会在车上贴着,带好各项手续后来我们报废点交车。然后我们会统一开具报废单,之后请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来验车。”
年底前全省高速禁行黄标车
《山东省2013年-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规定,2013年年底前列入国家重点控制区域的济南、青岛等五个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全省高速公路禁行黄标车;2014年省道禁行黄标车。《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第267号令)规定对黄标车实行限制通行制度,在本省设区的市的城市建成区,自2013年12月1日起禁行黄标车;其他限制通行区域或者道路,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已完成意见征求工作,将于近日发布,12月1日正式实施。这些法规、政策的规定,表明对黄标车通行的限制越来越多,最终会达到“寸步难行”的地步。
政策解读
[报废黄标车差别化补贴标准]
第一时段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 按补贴标准的110%补贴
第二时段2014年1月1日-6月30日 按补贴标准的100%补贴
第三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按补贴标准的90%补贴
第四时段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按补贴标准的80%补贴2015年年底之后淘汰的 不再补贴
[ 车主特别注意这几条]
必须是在济南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黄标车,经过环保检验且合格,领取了黄色环保标志且在有效期内的车辆方可申领补贴;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不能领取补贴;想提前报废,必须将车辆完整地交付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报废点有两家可选择]
●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电话:82602858)●济南泉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电话:88890167)
注:车主在此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环保部门咨询电话66608640(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