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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要提前报告

A-A+2013年10月24日17:54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记者 张跃峰

  根据聊城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对外发布的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聊城将实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并公布举报电话0635-8228277。

  婚丧嫁娶事宜不得邀下属参加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规定将范围扩大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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