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用5年时间,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其中突出了公共交通的路权优先与绿色出行。单向3车道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以及有条件的主干道要辟建公共交通专用道,市区新建、改建的主干道也要同步规划、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
本报记者 宋磊
新建道路须建公交专用道 城区站点500米全覆盖
《意见》中指出,科学设置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口专用线、单向优先专用线等,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在现有基础上,单向3车道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以及有条件的主干道要辟建公共交通专用道,市区新建、改建的主干道也要同步规划、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
同时,要科学设置优先通行信号系统,扩大公共交通信号优先范围,逐步形成优先通行网络,保证公共交通车辆道路优先通行权,减少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建立公共交通优先车道监控系统,加强优先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管理,在拥堵区域和路段取消占道停车,保障公共交通专用道畅通;配套设置清晰、直观的公共交通优先车道标志标线等标志系统,使公共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明确区分。
5年内,争取初步形成城市公共汽(电)车专用道网络;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15公里/小时;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
《意见》指出,要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在城市规划、用地保障、财政政策、资金安排、设施建设、交通管理、技术装备等方面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可持续发展。科学制定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统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和利用各种交通资源。
轨道车站和公交枢纽 应设自行车存取点
加快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及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换乘枢纽在城市交通、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中的关键作用,实现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之间的方便换乘。
根据公共交通车辆规模,合理配置相应的停车场站,逐步消除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公共交通车辆的现象。鼓励发展自行车驻车换乘和公共自行车系统,轨道交通车站、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和集散量较大的公交车站应尽可能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和存取点,并为自行车驻车换乘提供良好和方便的条件。
今后,我省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将被纳入城市建设和改造计划,《意见》指出,城市道路、居住区、商业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城市建设项目,应当同时规划建设相应的公共交通设施,并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配套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完善站台、候车亭等服务设施。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前期审查和后期验收,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用5年时间,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同时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发展多种形式的大容量公共交通工具,建设综合交通枢纽,优化换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站点覆盖率。
淘汰黄标车有补贴 5年内绿色能源车占六成
《意见》将“绿色发展”作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基本原则之一。大力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快老旧车辆特别是黄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黄标车)的更新,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倡导绿色出行。
发展大容量、低能耗、环保型公共交通方式和公共交通车型,新购置的公共汽车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应用。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车辆,对公共交通企业提前淘汰黄标车并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补贴。推进现有公共汽车双燃料改造,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大中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清洁化。
用5年时间实现绿色环保型公共交通车辆快速发展,新增公共交通车辆全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的比重达到60%以上。
企业政策性亏损政府补贴 服务质量是发放依据
我省将完善公共交通补贴机制,设定科学的公交价格体系。《意见》指出,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方式合理比价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对公共交通实行低票价制,充分利用价格优势,吸引客流,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和运行效率。
对企业因价格限制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以及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的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各级政府给予补贴。
我省将推进公共交通重大决策法制化、民主化、公开化。为公共交通的资金投入、土地开发、路权优先等扶持政策提供法律保障。规范城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重大决策程序,实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充分采纳社会各方面的合理意见。建立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绩效评价制度,通过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多种方式,对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定期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公交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