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山东省将首批选择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大学等7所高校进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由固定的按学年收费改为弹性学制的按学分收费。据介绍,总体而言该项试点实施之后学费标准将呈上升趋势。
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将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收费标准上限管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报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放开民办高校收费管理,学费标准由学校自主制定。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费,已在校学生收费标准不变,试点高校在2013年秋季招生简章中已公布按学分制收费的可按试点意见执行;未公布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可按意见模拟运行,2014年秋季入学新生正式实施。2014年开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政策,逐步扩大实施范围。(赵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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