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山东7所高校试点学分制收费

A-A+2013年9月16日07:30北京日报评论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山东省将首批选择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鲁东大学、青岛大学等7所高校进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由固定的按学年收费改为弹性学制的按学分收费。据介绍,总体而言该项试点实施之后学费标准将呈上升趋势。

  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将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收费标准上限管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由高校自主确定,报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放开民办高校收费管理,学费标准由学校自主制定。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费,已在校学生收费标准不变,试点高校在2013年秋季招生简章中已公布按学分制收费的可按试点意见执行;未公布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可按意见模拟运行,2014年秋季入学新生正式实施。2014年开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政策,逐步扩大实施范围。(赵小菊)

    相关阅读:

    山东7高校试点学分制学费 家长质疑变相涨价

    山东7所高校试点学分制收费 4年本科可用3年读完

    山东7所高校试点学分制收费 学费标准呈上升趋势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