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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两类人群提公积金延期至明年3月底

A-A+2013年9月10日14:23舜网-济南日报评论

  本报9月9日讯(记者 王宝泓)我市公积金提取和缴存新政策发布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由于细则中对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了修订,自本月3日起公积金出现了“挤提”。今天,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两类人群(今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且未办公积金贷款者、今年9月30日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有公积金贷款者)的公积金提取时间可延至明年3月底。

  提取新政策发布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服务大厅连续多个工作日爆棚,为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专门延长了日工作时间,不仅提早上班半个小时,还承诺为当日抽到号的市民办理完毕后才下班。但记者发现,今天刚过9:00,前去排队的人又排到了公积金服务大厅外的东侧小区。

  据了解,由于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系统升级和中秋节影响,并且公积金服务大厅全市只有一处,也是造成提取集中的原因。为方便市民提取公积金,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日发布公告称,经研究决定适当延长提取公积金时间,两类人群的公积金提取时间可延至明年3月底前:一是凡因购买自有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的;二是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因其他原因提取公积金的不受政策影响,可随时办理公积金提取。

  记者调查发现,前去提取公积金的市民,很大一部分群体并不受政策影响,但因对政策误解,担心受到影响无法提取公积金,就匆忙赶去咨询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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