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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办公厅:农村小学走读半径不超过2公里

A-A+2013年8月18日08:24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8月17日讯 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工作。其中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每1万—1.5万人设立1所完全小学,每3万—5万人设立1所初级中学。 在农村,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级中学,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所。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走读半径不超过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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