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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养老设施

A-A+2013年8月6日14:27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见习记者 杨兵三

  老年人可以在家里享受政府提供的购买养老服务,小区里有专门的养老服务设施。8月4日枣庄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对于养老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负责部门和任务。

  老人请保姆政府来报销

  记者了解到,枣庄的孤寡老年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贫困老年人,可以享受政府的养老购买服务,超过60岁的贫困家庭老人可以在请养老服务人员服务时,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补贴。对于重度贫困残疾人,枣庄市适当放宽了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年龄条件,对于五十岁以上的一、二级残疾人士,均可提前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同时,枣庄市通过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鼓励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并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养老服务人员,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新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最少780□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新建的住宅小区必须要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住宅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的,要逐步补建或利用闲置的设施改建。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为780平方米、1050平方米、1600平方米三种方案。

  记者了解到,此次养老规划建设由多个部门联合负责,新建小区从规划、建设、竣工、交付使用几个环节都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只有通过审核才能继续施工。

  同时,枣庄市在编制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时,也要充分考虑养老服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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