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网友留言郭树清:拆迁征地房产纠纷问题最多(6)

A-A+2013年7月23日14:38人民网评论

  【网民留言】

  郭省长:前段时间《法制日报》和各大网络媒体报道了华北地区污染的情况,其中就有滨州邹平的一个乡镇因为污染严重出现了“癌症村”。邹平近些年经济发展迅速,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能否考虑一下环境承载能力?我们要发展,但是更需要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啊,没有了人,发展还有什么意义?希望您能亲自到邹平看一看,给那里的科学发展助助力、支支招。我们既要生活富裕,更要白云蓝天。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邹平环境污染问题问题,邹平县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近几年来,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邹平县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以“生态立县”为目标,全力推进治污减排工作。 水污染治理方面。为确保出境河水稳定达标,对全县52家重点排水企业实行治污设施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建成污水处理设施68台套,全县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7万吨。全县三条主要河流水质全部稳定达标。 目前的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如下: 邹平全县境内主要有三条河流,即小清河主干流和杏花河、孝妇河(胜利河)支流,分别设有省控出境断面唐口桥、张官桥、胜利河入小清河处,截止2012年底,三条河流全部稳定达到恢复鱼类生长条件。 2013年以来,邹平县环境监测站对3个出境断面进行了每周至少一次的采样监测,主要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1月至6月,小清河唐口桥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28.6mg/l、氨氮平均浓度6.46mg/l(氨氮超标原因为入境断面辛丰桥氨氮持续超标,平均浓度为6.79mg/l。);杏花河张官桥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33.2mg/l、氨氮平均浓度1.76mg/l;胜利河入小清河处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31.8mg/l、氨氮平均浓度3.27mg/l。 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邹平县以“建筑、道路、商砼、煤场扬尘、工业废气及异味治理”为重点,实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明确部门责任,提高治理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目前,全县15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热电、钢铁、焦化企业全部建成除尘脱硫设施并投入运行。 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如下: 邹平县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共设两个监测点,为实验二小和县监测站,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3个监测项目。据监测,2013年1月至今,城区二氧化硫平均值为0.06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值为0.066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值为0.094毫克/立方米。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邹平县环保局正在建设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目前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行,全部工程完工后,通过80台套在线自动监测站,可以对全县企业点源、河流断面、环境空气、污水管网、饮用水源地、重金属监测实时在线监测,实现对环境质量的24小时无缝隙监管。 目前环境保护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某些局部区域或某些时段仍存在一定的环境问题,且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及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越来越高,环境压力会越来越大,我们将针对问题,以改善环境质量、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扎实落实整改。 邹平县将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履行环境职责,确保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一是严格项目审批及“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二是加强老污染源的整改及监管,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减轻环境压力;三是加强土小企业的取缔力度,对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四是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污染事件频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同时,邹平县环保局通过省长信箱信访案件登记的联系方式回访来信人,电话接听方对投诉人姓名李*文及该信访案件均予以否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1】。补偿标准:两层楼房500元每平方,一层砖混房屋450元每平方,砖木结构350,土木结构220。 【2】。安置标准:安置房为多层楼房,安置房均价760元每平方,每人50平方选房权,超出部分均价1780. 【3】。现在安置房建好3年不让入住,补偿款让西岗镇政府挪用 。现在不发补偿款,还让广大村民搬出祖祖辈辈住的老房子,上外边租房子住,村两委不为村民着想,整天吃喝不办人事。 引起广大村民极大不满,民愤极大。请领导体察民情,为民做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压煤村庄搬迁补偿不合理的问题,枣庄市市长热线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补偿标准问题。按照滕州市政府和枣矿集团签订的《规划搬迁西岗镇压煤村庄搬迁框架协议》,西岗镇和枣矿集团依据鲁政发[1999]24号和枣价费发[2008]164号文件规定,高标准对村民进行了补偿。但是由于补偿政策出台距今已有5年时间,加上物价上涨等因素,执行的补偿标准客观上仍然偏低。为避免补偿标准与安置标准差距过大,西岗镇以“低上房”弥补“低补偿”,上房均价仅为每平方米760元;同时还加大奖励力度,给予每套旧房3000元的安置补助费、500元的搬家费、人均800元的交通补助费,对按时腾空旧房的,再给予每套房屋最高1万元的奖励。通过“低上房”和“高奖励”,确保了拆迁群众的利益。 关于安置标准问题。滕州市西岗镇综合各方面因素,参照周边地区农村社区安置标准,对拆除的旧房面积,实行“拆一补一、对等安置”的办法,每平方米均价760元的价格远远低于新房成本价。对于旧房面积较小的群众和无房群众,也可以享受人均50平方米的低价房(每平方米均价760元),保障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对于旧房面积较小而选房超出人均50平方米的,按照每平方米1780元进行结算,这个价格略高于成本价而低于市场价,属合理价格。因此,不存在安置标准高的问题。 关于上房时间问题。南王庄村新址建设于2011年10月启动,由于同时开工建设了5个村庄的安置房,建设周期时间长;自来水、燃气、道路、供电、通讯等配套工程量大;加之各类手续办理较为复杂,工程进度较为缓慢。目前虽然楼房主体工程和内外装修已经完成,但是尚未进行质量验收,预计今年9月份可通过验收,具备上房条件,不存在“安置房建好3年不让入住”问题。 关于补偿款使用问题。按照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要求,补偿款由枣矿集团和西岗镇政府成立的监督机构共同监督管理,用于新房和配套建设,不存在“挪用”问题。网友反映问题期间,尚未和群众签订补偿协议。今年7月5日,已全部签订协议,补偿数额和明细全部与群众算清,将在新房上房时一并结算。 关于南王庄村租房问题。采取“先拆后入住”的方式,一方面,为了尽快解放地下占压的煤炭资源,解决煤矿面临停产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通过以拆迁顺序确定新房选房顺序,可以有效杜绝在选房中出现“暗箱操作”等情况,保证搬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为弥补群众租房困难问题,为群众发放了6个月的租房补助。网友反映问题时,尚未对这一政策进行大范围宣传。通过6月25日入户宣传后,群众普遍转变思想,对这一政策表示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滨州市无棣柳堡工业园,化工企业夜间排放毒气,天亮就停止,夜间不关窗,会被呛醒,曾发生过农植物直接减产,人员被熏死现象,忘领导严查,我们支持地方开发,但是环境污染现象极为严重,忘领导忧民爱民,工业园内化工企业恳请关停。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