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卫生院院长逼卫生室关门等问题,枣庄市卫生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反映“自筹资金建设卫生室”问题。经查:邹坞镇北陈郝村卫生室为2010年全区64处标准化村卫生室之一,位于该村村委会院内,由村委会承建,房屋产权归村委会所有,建成后作为村卫生室医疗服务用房长期无偿使用。由于当时建设资金紧张,2010年4月,任*珊自愿垫付部分资金交至镇卫生院用于卫生室启动建设。2010年5月,随着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截至村卫生室通过各级验收达标时,镇卫生院将8.5万元补助资金分三次拨付给北陈郝村村委会,并多次通知任*珊去卫生院领取个人垫付款。目前,任*珊已将个人垫付款全部领回。因此,所反映“乡医自己筹借十多万元自费建设卫生室”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关于反映“借行医执照6月底到期安排非法行医人员到卫生室当室长”的问题。经查:2010年,北陈郝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后,仅有任*珊和另一名乡医贾*刚为村民服务。随着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公共卫生的深入开展,现有人员在医疗技术、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各项工作开展均不到位,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督导并责令整改。 邹坞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具有管理职责和权力,有权对卫生室人员进行统一调配、择优聘用,卫生室人员应服从卫生院的管理。因此,计划安排具备执业资格的乡医张*宝到卫生室工作属于正常人员调配,工作安排中并不存在恐吓和威胁。另外,北陈郝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发日期为2010年,到期日为2014年12月31日,许可证上的负责人为任*珊。因此,反映的“借行医执照6月底到期安排非法行医人员到卫生室当室长”的说法不实。 关于反映“停报农村合作医疗和没收药品”问题。经查:北陈郝村卫生室在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日常业务督导检查中存在微机报补和实际补偿金额不符、药品库存和实际库存不符、私购药品及门诊日志重复登记等违反合作医疗政策规定的行为,在2012年2月和2013年4月合作医疗稽查时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其报销补偿资格;2013年4月19日,薛城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过期药品和违规购药等情况,相关药品被封存扣押。因此,停报农村合作医疗和没收药品是依法行政,而非打压报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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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郭省长:我是来自河北的业主,2009年购买了名嘉集团谢硕文在滨州建的中博豪园住宅项目,但现在已成烂尾楼,滨州中博是政府重点项目,谢硕文又是省政协常委,当时人们是充着政府的信用才来购买,象我这样被骗的业主还有很多,人们不断的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维权,但都没有效果,谢硕文能量很大,请你在百忙中过问题一下,你新来山东能不能替人们主持一下公道。如果你也没有这个勇气,人们只有去北京了。名嘉集团在山东建了很多烂尾楼,受骗业主上万人。媒体多次曝光,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在山东购房遇无赖的问题,滨州市经济开发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中博国际商贸城由滨州市中博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7年投资兴建(滨州市中博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谢*文,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该商贸城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168万㎡,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83万㎡,由1号、2号、3号共计61.6万㎡的商贸楼(其中1号楼4.5万㎡、2号楼17.5万㎡、3号楼39.6万㎡)、18.9万㎡的中博住宅和2.47万㎡的中博大厦组成。截止目前,项目进展很不顺利,仅有1号商贸楼(4.5万平米)建成可以投入使用;2号商贸楼(17.5万平方米)尚有收尾工程没有完成;3号商贸楼、中博大厦2011年底部分主体已完工,目前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中博住宅主体完工,五星级酒店尚未开工建设。 由于中博商贸城项目没有能够按期建成并投入运营,构成严重违约,自2010年11月份以来,出现业主退房问题。本着盘活项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思路,开发区先后投资2000余万元,为项目配套建设了长江4路并进行高标准绿化;协调市住建局在供热配套费方面给予适当优惠,采取缓交及分期付款等方式,解决供热问题;出台专门扶持政策,为中博商贸城项目快速推进、成功运营提供良好条件;积极助推中博商贸城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合作,力争通过建立建筑装饰产品直销市场和生产基地,使中博国际商贸城实现成功运营。 下一步,开发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博商贸城的监督管理,全力化解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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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你好:五月下旬至今,我镇发生多起收粮诈骗事件,骗子用特殊的笔纸记账,期间趁卖粮者不注意,把粮食斤数擦去,达到欺骗粮食的目的。我在5月24日,买玉米被骗近2000斤,他们俩人40左右,男的1.7米左右,女的1.6 米左右,镶有金牙。开一辆6轮白色汽车,车牌是鲁MY1639。请政府严厉打击犯罪分子,让农民卖粮放心,让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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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收粮诈骗的问题,惠民县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3年5月27日,石庙镇楼子王村反映人到石庙派出所报案称,被人收粮诈骗。反映人描述:5月24日早晨六、七点钟左右,一男一女两人开车到楼子王村收玉米,他将家中玉米卖给他们,一共卖了三亩多地外加十二袋的玉米,当时结账时的重量是2865斤。后来他感觉数量不对,所以到派出所报案。反映人还提供了一条线索:收玉米的两人开着一辆白色六轮车,其中那个女的镶着金牙。两人自称是石庙镇梁家村附近的。 接到报警后,石庙派出所根据反映人提供的线索,立即安排专人摸排辖区的粮食收购点及粮食贩子情况,同时比对辖区主要卡口照片,锁定了嫌疑车辆鲁MY1639。经查询该车登机的车主是阳信县水落坡镇西闫马村的闫*勇。民警在水落坡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到西闫马村进行调查,得知闫*勇家中并没有符合特征的白色六轮车。而闫*勇则外出务工,闫*勇家属自称不知道闫*勇去向及联系电话,案件调查一时陷入僵局。期间,反映人又提供两次线索:第一次是反映人说石庙镇朱家村加油站老板认识那两个粮食贩子,民警立即赶到朱家村加油站对老板朱*亭进行询问。朱*亭称:反映人来问的时候,其已经和反映人说明这附近就是皂户李镇火把李村有一个收粮食的,但是和反映人描述的情况不符。这是反映人在明知不是的情况下,根据自己臆测提供线索。第二次是反映人称在石庙镇梁家村一粮食收购点发现自己出售的玉米。因为其认识装玉米的袋子。后经民警调查,该粮食收购点自2012年下半年就停业,现在存放的玉米也是2012年就放在那里的。于是民警让反映人仔细进行辨认,反映人称认错了袋子。 民警经过多方努力,又获得一线索,鲁MY1639车辆曾因违章遭受处罚,当时处罚的司机是滨州市三河湖镇堤上胡村胡*富。后经另一名受害者石庙镇土牛张村陈*庵辨认确定,胡*富就是收粮时鲁MY1639车的司机。民警考虑到这两起案件均为粮食买卖完成后,受害者发现粮食数量不对而报警。为了案件的后续进展决定抓现行,于是安排专人对鲁MY1639白色六轮车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摸排的情况鲁MY1639车出门的时间固定在早上四点到五点之间。民警每天早上四点之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蹲守,多次跟踪均未发现其存在违法行为。2013年6月27日民警跟踪鲁MY1639车辆到阳信县翟王镇董徐村时,再次发现嫌疑人胡*富实施诈骗行为,遂当场将胡*富及胡*富的妻子苏*云抓获,抓获后发现苏*云并没有反映人描述的镶有金牙的情况。胡、苏对诈骗反映人一事供认不讳,并供述称已多次实施诈骗行为。现该系列诈骗案件已经交由惠民县刑警大队进一步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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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读完我们的心声:滕州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太低了,每月只有1、2百元,而且没有养老保险,二三十年教龄的老教师面临退休,但是,退休后谁来养,她们很寒心,我也很寒心,奉献青春之后的结果,难道就是这样被遗弃吗? 建议:尽快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最好能够和公办教师同工同酬;为农村幼儿教师办理养老保险,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相信政府不会忘记她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