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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明确规定同学溺水中小学生不要盲目施救

A-A+2013年6月4日07:17舜网-济南时报评论

济南市教育局下发规定济南市教育局下发规定

  时报6月3日讯 (记者赵静)小伙伴溺水了怎么办?今天,济南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中小学生发现同学溺水时,要呼叫成年人救助,不要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损失。

  自6月份起,我市进入雨季主汛期,而夏天到水里玩又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活动之一。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各中小学应把市教育局专门下发的规定(见上图)作为一项校纪校规,对师生进行约束,避免溺水事件发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加强与相关部门、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联系,通过设立警示牌、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等形式,切实落实有关水域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全面设立安全警示,配备管理人员,共同监督和管理学生严禁到不安全水域游泳,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雨季主汛期里,学校将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并与气象部门建立联系,出现重大汛情,在紧急情况下学校可以不需请示,根据自身实际(如:学生上学路况、学生年龄特点、学校防洪能力等)自行采取以下措施:重大汛情来临前或已来临时,学生在家尚未到校的,可以通知学生停课留在家中;学生在校的,重大汛情来临前学生有时间回家的,可以提前放学,并通知家长接送或由教师护送回家;如果汛情较快、较急,要迅速组织师生转移到安全地带,通知家长延时放学,必要时采取措施妥善安置好学生留宿。

  同时,加强对农村边远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地处低洼地段、毗邻山脚的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教室、学生宿舍和学校围墙等部位,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经处理仍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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