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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3年高考严禁"点招" 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A-A+2013年5月28日15:12大众网评论

  大众网济南5月28日讯(记者 姜洋)来自我省教育部门的信息,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严格杜绝高校出现“点招”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立案查处。

  为实现公平高考,教育部督促省级招生考试部门、高校严格落实国家和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政策规定,不得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办法。加强对招生考试机构和工作人员“六不准”、“十严禁”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以整治“点招”违规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对于违规降分录取的“点招”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责成主管部门不得予以学籍注册,开展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的入学复核。

  同时,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执法监察,各地、各高校要公开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通知强调强化招生考试责任制的落实,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严格落实招生考试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考试招生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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