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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四项目入选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A-A+2013年5月23日17:04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枣庄5月22日讯(记者 张旋) 近日,山东省级非遗名录第三批名录公布。据了解,此次共有62个项目入选,其中枣庄有4个项目榜上有名。

  据了解,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九个种类,全省共62个项目入选。记者了解到,即墨老酒黄酒传统酿造技艺、曹县烧牛肉、莱芜口镇南肠、单县羊肉汤等酒类、小吃类技艺也榜上有名,成为山东省级非遗项目。

  据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的王主任介绍,此次枣庄共有四个项目入选山东省级非遗名录第三批名录。具体包括枣庄市薛城区申报的人灯舞、枣庄市薛城区申报的骨牌灯舞、枣庄市市中区申报的枣庄砂陶技艺和枣庄市峄城区申报的石榴盆景栽制技艺。

  另外,据了解,目前枣庄市共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5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9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

  □相关链接

  人灯舞是山东鲁南地区流行的一种民间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起源于薛滕一带,以薛城为主要活动区域。形成于明末清初。俗称"人灯"!该活动项目一般在盛大节日,特别是正月十五“元宵节”期间举行。过去的“人灯”是用条型木凳架在出演者双肩上固定,凳上捆绑一倒扣瓦罐,罐内点上腊烛,瓦罐一面钻人脸型的口,眼,鼻等孔。条凳及人体,由各色布袍遮住,形成一个“高大的人”型。表演者做出各种动作,以引人发笑或驱邪祈福。

  骨牌灯舞是产生自运河码头工人间的一种自娱自乐民间艺术形式。主要流传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沙沟一带。骨牌舞用赌具来编排,根据骨牌的张数,按生、旦、净、末、丑等戏曲角色每人手拿两张牌,按照推牌九的形式,交替变换队形,拼成天牌、地牌、人牌等。在变换队形中边舞边唱,调子固定,唱词可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令改变内容,骨牌灯舞主要是表现推九牌的危害,对人起到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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