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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连雨战受积水影响 鲁媒:什么情况可中止比赛

A-A+2013年7月11日15:58舜网-济南日报评论

  鲁能和阿尔滨的比赛自始至终在大雨中进行,尤其是半场过后,球场中的积水明显增多,皮球落地后往往迅速变慢,轨迹也变得难以预测。不少观众心存疑问:在这样的恶劣条件下,为什么不中止比赛?

  根据《足球裁判法》规定,如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裁判有权中止比赛。但相对而言,虽然本场比赛大雨如注,场地条件恶劣,但也没到了非得中止比赛不可的地步。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裁判有可能中止比赛:1.场地积水达到可以将足球漂起的程度;2.风大到使得运动员奔跑困难及呼吸困难;3.在赛前或者比赛过程中有雷电;4.场内能见度过低(一般是十米之内)。

  一般而言,除非迫不得已,裁判不会轻易中止比赛。1999-2000赛季,意甲最后一轮尤文图斯本来两分领先拉齐奥,夺冠形势一片大好。但他们与佩鲁贾的比赛下起了大雨,影响了双方的发挥,尤文图斯最终被佩鲁贾绝杀,另一场拉齐奥获胜,结果意甲冠军被拉齐奥抢走。那场比赛的执法裁判是光头科里纳,他曾因雨势过大一度中止过比赛。

  其实相对而言,对足球比赛威胁最大的是雷电。由于降雨,草地和球员身上被淋湿,导致电阻率降低,雷电入地后会产生很强的电阻差,将在球员两腿间形成跨步电压,导致触电,甚至酿成惨剧。不少人还记得1999年非洲国家杯上的恐怖一幕,当一次角球机会时,突然晴空霹雳,场上多名球员应声倒地,8人受伤。

  (本报记者 王蓓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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