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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村干部大发“死人财” 利用职务牟利4万元

A-A+2014年12月1日23:49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2月1日讯(记者 吴峰 钱云飞 通讯员 张杰)村支书本是带领大家致富的领头人,可是在临沂平邑却有位村支书财迷心窍,利用修建公益祠堂的机会,在采购骨灰盒时虚开发票,大吃回扣非法牟利4万元。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据平邑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中队长田玉斌介绍,2004年10月份,经侦大队接到群众的举报,平邑接到办事处某村刘主任利用村里平坟搬迁建祠堂购买骨灰盒之际,从高密购买400个骨灰盒牟利4万余元。

  接到举报后,经侦大队迅速组织民警开展周密的调查工作,很快掌握犯罪嫌疑人刘某在购买骨灰盒时虚开发票,从中牟利的犯罪证据。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10月28日,民警依法将刘某抓获归案。面对民警讯问,刘某对自己借骨灰盒敛财的行为百般抵赖。但在扎实的证据面前,刘某最终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据刘某供述,今年村里修建了公益祠堂,并由村集体出资购置骨灰盒,将原先土葬的骨灰起出,集中存放于祠堂。这本来是给群众办的一件大好事,但刘某却从中“嗅”到了“商机”,今年10月15日,他专程赶赴高密市某骨灰盒厂家,以每个220元的价格一次性购买400个骨灰盒,并按照每个骨灰盒320元的价格开具了发票,在村集体付款后,刘某将其中的4万元据为己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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