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捞好处
村民代表反映,朱红玉利用职务之便,在2005年村集体划青年房宅基地时,给户口不在该村的儿子私自划宅基地一处,也不按规定交押金4200元,转手将宅基地卖给村民朱立中,从中获利1万元;他还将村里的的一处青年房宅基地送给自己的亲舅舅单永启,而单永启本身有老年房,三个儿子都有宅基地,单永启又转手将青年房宅基地转手倒卖给本村村民朱红选,获利9500元。朱红玉还将两间磨面房以800元的低价卖给自己的大舅哥高录玉,后高录玉建起一处房屋。
朱红玉将村集体所有的价值5万多元的祠堂私自拆除并占为己有,用来存放砂子获利。保健厂前原有土地6亩,朱红玉在未公开承包的情况下私自占为己有并一直栽植杨树十多年,获利7.8万元,至今又栽杨树3年多了,从未向村集体交纳任何费用。
2007年选举前一天晚上,朱红玉私自将河滩地的承包年限由10年改为30年,承包费去向不明;村里收取大棚承包费期间,时任村党支部委员的朱红玉利用家族和派系的势力,拒不上交大棚承包费,而是由村里垫付2000元的承包费,包括朱红玉的大哥、三弟、二舅、表弟等亲属至今未交承包费。
据村民代表反映,他们举报这么多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一直不予查处,镇纪委书记公海东让他们去联合国进行反映。在电话录音中,公海东说是“开玩笑”,但村民代表说,如果他们反映的这个事情还是没人过问,他们要真去联合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