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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乘车摔成十级伤残 状告公交公司索赔24万

A-A+2014年8月21日10:02金羊网-新快报评论

  案件昨日再次开庭,涉事公交司机否认急停所致

  新快报讯 记者陈荣炎 通讯员卢柱平报道 佛山一名七旬老太在公交车上跌倒最终鉴定为十级伤残,后起诉公交公司索赔共计24万余元。

  该案昨日在佛山市南海区法院桂城再次开庭审理,涉事公交司机否认急停所致。

  乘车跌倒导致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的过程究竟是怎么样的,连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双方也曾存在着争议。

  记者昨日从审理现场了解到,案件的最大疑点是原告招老太到底是自己摔倒还是公交司机急刹所致。

  招老太代理律师所递交起诉状称,2013年12月8日早上7时许,招老太在买完菜后,乘坐南海佛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佛广公司)的276路公交车准备回家。当车辆行驶至佛平路红绿灯时,因司机江某“刹车”,导致招老太不慎跌倒,随后被送入南海中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招老太的伤势达到十级伤残。

  招老太代理律师认为,公交司机在未注意车中乘客安全的情况下起步且有轻微刹车的情况,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损失共24万余元。

  自己摔倒还是刹车造成?

  不过,佛广公司方面则反驳称,招老太上车后先是坐在前排座位,到了佛平路红绿灯路口时,招老太可能是觉得差不多到站了,站起来想挪到后面的座位去坐。此时,红绿灯转换,汽车起步,当时手上拿满了袋子的招老太未能扶住栏杆,失去了平衡,摔倒在地。

  佛广公司的律师在庭审中还强调,视频中司机并没有急起急停的现象,操作合乎规范。

  在昨日庭审中,法官调取了事发当时的录像,显示招老太路遇红灯停车时,的确往车厢中后部走去,当红灯转绿车辆起步时,招老太跌倒,在过道坐了1分钟后,招老太自己站起来坐到了车厢中部的爱心专座,再过了四分钟后自行下车。

  达成调解协议后生分歧

  据了解,在招老太受伤之后,司机江某与招老太在当地派出所的主持下,于今年1月16日达成调解协议,由江某一次性支付医药费等费用共计55342.35元,调解后双方不再追究对方责任。

  既然已同意调解,招老太为何再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对此,招老太代理律师表示,当时招老太受伤急需钱用,但是佛广公司方面表示,招老太必须签订这份合同才帮忙支付医药费,调解协议是佛广公司方面“乘人之危”。另外,当时还没有做伤残鉴定,招老太不知道自己达到十级伤残的程度,因此在签订调解协议时招婆婆所知道的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佛广公司的代理人则称,在不妨碍治疗、不扩大损失的前提下,公司都会尽力去处理好意外事件,相关的协议和证明都关系到以后公司追讨保险的问题,因此并非是“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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