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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严查违法买卖人体器官 建立监管体系

A-A+2014年8月18日13:35新京报评论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昨日,中国医院论坛OPO(器官获取组织)建设与规范管理分论坛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王羽明确,将建设全面立体的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买卖人体器官,私下分配、移植死囚器官等行为。

  自愿捐献器官5787个

  自2010年起,原国家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联手探索建立公民身后自愿捐献器官体系;2013年结束3年试点,在全国铺开。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介绍,截至今年8月14日,全国共完成公民身后自愿捐献器官2107例,获取捐献器官5787个,通过移植手术,挽救了5000多位患者的生命。

  严打器官非法买卖

  去年9月1日起,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正式运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发文要求,所有捐献器官的分配过程,必须按照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要求,公正、透明、可溯源。

  针对私下分配死囚器官的情况,黄洁夫说,死囚也是公民,其自愿捐献身后器官,应得到同样的缅怀;捐献器官也应纳入中国唯一的器官分配系统,自动分配给最需要的患者。但同时,“一些医院、医生,和司法系统中的个别机构、个人私下获取、分配、移植死囚器官的行为,将被视为非法买卖器官,依法严厉打击。”黄洁夫强调,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领域需要“依法治理”,斩断“暗箱”分配的死囚器官。

  ■ 焦点

  不做捐献器官移植 将吊销医院移植资格

  王羽介绍,今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建立健全人体器官移植评价体系,对人体器官移植医院、医生的能力和技术水平,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共有169家有用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可以依法依规获取器官,并开展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的移植手术。黄洁夫说,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将协调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落实法规规章,对未来一年中,仍不开展公民身后捐献器官移植的医院,吊销其器官移植资质,“重新洗牌”。

  黄洁夫说,至今全国完成的2107例公民身后器官捐献中,广东做得最好,完成了449例,北京、上海两大城市落后不少,4年多来,各自仅完成37例和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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