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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公开刘健纠纷5年大事记 队史第一高薪这么被挖

A-A+2014年8月16日09:34新浪体育评论

  新浪体育讯 8月15日下午,青岛中能对足协一天前公布的刘健案处罚结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中能方面透露,最终的仲裁结果是足协某领导意思,中能绝不接受这一仲裁结果。同时中能表示绝不会退出联赛。

  在发布会上,中能透露了该队所掌握的有关刘健合同纠纷案的细节。全文如下:(以下为中能单方面描述)

  刘健合同纠纷案大事记

  2009年

  中国足协酝酿推出自由转会制度,当年3月15日,中能俱乐部与包括刘健在内的全体球员签订《补充协议书》,协议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5日,并约定:“工资总额每年协商一次,在赛季开始前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且对刘健合同期满后的自由转会做出了限制。该合同签订方式从中能相关档案文件中可以得到证实。

  2010年

  为配合中国足协正式颁布实施的关于球员转会和身份认定的新政,中能俱乐部按照2009年《补充协议书》,与刘健等全体队员签订了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的长期工作合同作为基础的大合同并备案,中能俱乐部一直按该合同缴纳劳动保险等费用直至2014年3月份。当时所有中能俱乐部均按此模式签订了长期合同。

  2011年

  中能俱乐部与刘健签订了调整工资总额的薪资合同,在2009、2010版基础合同的基础上将刘健的工资总额加薪10万元,达到了80万元/年,并进一步明确约定:该报酬仅为2011赛季报酬,其余赛季另行约定。这一点从中能俱乐部其他队员和其他中超、中甲俱乐部合同签订中可以得到印证,中能俱乐部队员也出具了书面证言。

  2012年

  应刘健加薪要求,中能俱乐部又与其本人签订了调整工资总额的薪资合同,在2011版合同的基础上将刘健的薪资大幅度调增180万元,达到了260万元/年;为了与2010版合同约定的合同有效期一致,该份合同有效期按足协规定也指向2014赛季结束。

  2013年下半年

  中能足球队从联赛上半程的前三甲至连续十五轮不胜,深陷保级区,刘健在球队生死存亡时刻,又提出转会。俱乐部从球队未来的稳定发展和资产保值角度出发,与刘健提前沟通续约事宜,刘健提出了大幅加薪的要求。最终乔伟光董事长亲自出面,为刘健开出了2014年430万元的球队第一高薪(也是青岛队史第一高薪),同时承诺若发挥稳定将来可为其调整为500万元,退役后在俱乐部安排工作,刘健欣然同意并认真用纸笔做了记录。在此前后,刘健多次向乔伟光及教练员、队友等明确表示:要全力带领球队保级,即使降级也一定要带领大家打回来。但与此同时,不断传出刘健与其他四、五俱乐部接触的消息。

  2013年10月26日

  谭旭在办公室将年薪430万元、有效期至2017年的工作合同交予刘健,刘健以需同家人“再商议一下”为由要求将合同带回家,谭旭考虑续约大局未在此事上过多坚持,嘱咐刘健注意保密。

  2013年10月28日

  在谭旭办公室,刘健将合同交回并已在合同上签字,谭旭随即在合同上签字并将俱乐部办公室副主任徐亚妮叫过来,将合同交予刘健一份,另外两份交予徐亚妮送往集团公司存档。此后一段时期,刘健高薪续约的消息不胫而走,许多教练和队员都听说了刘健顶薪合同一事,并在后来出具了书面证明。刘健高薪一事一度还在中能队内引发部分球员的意见,刘健的擅自离开也给中能俱乐部造成消极影响。

  2013年11月3日

  青岛中能客场负于北京国安遗憾降级,刘健当夜不顾全队降级之痛,突然向中能俱乐部副总于红毅等提出转会,并不顾劝告、挽留和部分教练、队友的愤怒质问,私自离开球队。

  2013年11月19日

  刘健代表国家队在西安征战亚洲杯预选赛,国内某知名俱乐部高层及主帅现场考察,并为刘健协调安排场上位置。刘健在比赛当晚与该俱乐部高层及主帅密会,就加盟事宜进一步达成一致。

  2013年11月22日

  中能俱乐部按照“保持中超班底,保持中超投入,保持队伍稳定”的原则,向所有中超、中甲俱乐部发出签约球员明细表,明确表示包括刘健在内的部分队员不在探讨转会之列,希望各俱乐部知会并予以支持。

  2013年11月24日

  在北京昆仑饭店举行的中超颁奖典礼上,多家俱乐部询问中能俱乐部副董事长于涛有关刘健转会事宜,于涛明确告知所有俱乐部:刘健有合同在身,且是球队重返中超重要球员,俱乐部不会同意刘健转会。

  2013年11月26日

  中能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注册办申请将刘健续约合同进行备案,注册办以转会窗口为开启为由未予接收。

  2013年12月中下旬

  刘健在中能俱乐部的严辞要求下归队参加训练。

  2013年12月27日

  中能俱乐部获悉广州某俱乐部仍在同刘健接触,特意致函强调刘健有合同在身,且是球队冲超重要球员,希望该俱乐部支持工作,不要再同刘建谈论转会一事。中能俱乐部副董事长于涛同该俱乐部多次电话沟通。

  2013年12月31日

  中能俱乐部听闻广州某俱乐部与刘健签约消息,再次致函该俱乐部,强调刘健合同期至2017年,从球队冲超角度坚决不同意其转会,希望其慎重对待,不要偏听偏信,以维护行业规则和联赛共同利益,提醒其核实合同。在此期间,中能俱乐部副董事长于涛同样一直与该俱乐部反复电话沟通。

  2014年1月1日

  刘健给中能俱乐部领队臧金传发短信,称:广州那边一直想跟俱乐部这边沟通,俱乐部这边有什么条件和需求,我会跟他们沟通尽可能满足,需要我做的我会全力跟广州那边沟通。

  同日,刘健约中能俱乐部副董事长于涛见面,再次提出转会广州某俱乐部事宜,声称已经同该俱乐部谈妥合同,并提及2013年11月份在西安代表国家队参加亚洲杯预选赛时,同该俱乐部董事长、总经理及主教练等人的会面情况,称该俱乐部给他近千万元签字费,甚至那场比赛中中后卫的位置都是该俱乐部为考察他而特意安排的。刘健表示可以个人拿出几百万买断合同,希望俱乐部放行,于涛就其在青岛的个人品牌积累、核心作用体现、综合价值提升等诸方面进行了规劝,向其明确表示本着为俱乐部和其本人负责的态度,坚决不同意其转会,要求其必须履行合同,如果对合同不满意俱乐部可为其调增,其他俱乐部能满足的俱乐部尽量满足,只要好好在青岛踢球,不仅经济效益和个人品牌都会得到很好的体现,未来事业在青岛的发展会有很好的前景。刘健随后表示回去考虑一下随后再同于涛联系,进一步沟通去留问题,但此后再也没有主动同俱乐部联系。

  2014年1月2日

  中能集团董事长乔伟光收到刘健的《感谢信》,称感谢为其开出了队史第一高薪,并表示会全力协调广州某俱乐部把事情处理好,但落款日期却为一个多月前的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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