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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小伙莫名其妙“被结婚” 天上掉下26万元贷款

A-A+2014年8月9日08:02齐鲁网评论

起诉状显示小杨欠贷款26万元,并与王伟娜为夫妻(视频截图)起诉状显示小杨欠贷款26万元,并与王伟娜为夫妻(视频截图)
起诉状显示小杨欠贷款26万元,并与王伟娜为夫妻(视频截图)小杨与王伟娜的“结婚照”(视频截图)

  齐鲁网8月8日讯(山东台 支毅 张合成)今年4月,菏泽市牡丹区的市民杨守信突然收到一张来自法院的传票。做为金融借款担保人,小杨竟然欠下了26万元的债务。而传票上真正的借贷人则是小杨的“合法妻子”,更让小杨感到震惊的是,传票上写着的这位“妻子”,自己压根就不认识。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真相力量》报道,家住菏泽牡丹区何楼办事处卞庙社区的杨守信今年27岁。两年前,他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并在一家手机店里打工,生活风平浪静。

  然而,今年4月11日,一张法院的传票彻底打乱了他的生活:“我父亲收到一张法院传票,打开一看,一个银行贷款。”

  在这张牡丹区人民法院下达的传票上,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被传唤人是杨守信。这让向来遵纪守法的小杨感到莫名其妙,自己从没欠过他人债务,这张传票又是从何而来呢?两个月后,在法庭上,小杨看到了内容详细的民事起诉状。

  起诉杨守信的,是牡丹区的一家金融单位,诉状上清楚写着:“被告人王伟娜由李魁元等三人担保,于2012年7月在我社贷款28万元,到期日为2013年6月4号,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还结欠26万元。”由于借贷人王某与杨守信为夫妻关系,并且是共同还款人,因此还款责任应由两人共同承担。

  杨守信表示:“我本身没有去银行贷过款,还结婚,根本没有这事。”

  然而,在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相关证据中,有两名被告人办理贷款业务时的签名、手印,以及一张结婚证复印件,而这张结婚证照片上的男子正是杨守信。

  杨守信告诉记者:“上面写着我与王女士是夫妻关系,2008年登记结婚。上面我与王伟娜、上面担保人也不怎么认识。”

  小杨说,自己在2012年才跟妻子朱某登记结婚,这也是他唯一的一次婚姻。那么,自己怎么会莫名其妙的“被结婚”呢?

  按照原告提供的结婚证复印件,杨守信与王女士在2008年办理了婚姻登记。而生于1987年的小杨2008年时才21岁。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子年满22周岁才能登记结婚,未到法定年龄,民政部门又如何能办理的婚姻登记手续呢?随后,小杨来到牡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了原始档案。

  经查询,牡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行玉玲告诉记者:“由于杨守信是87年8月14号出生,2009年8月14日才够结婚年龄,经系统查询,他于2012年与朱某办理过结婚登记,只有这一条结婚信息。”

  那么,这张结婚证到底从何而来,照片里的女子究竟是谁呢?小杨隐约的回忆起,几年前在某手机卖场的促销活动中,一位朋友曾邀请他拍过一张合影。

  杨守信朋友回忆:“应该不是09年就是10年,真记不了,因为时间太长了。他(老板)说,就做个促销活动,俩人合个影,其他的剩下就不清楚了,我就付完钱,把照片拿来,其他的就给我公司的一个人了”

  小杨的朋友介绍说,照片是手机卖场的老板李魁元安排拍摄的,具体原因他也不清楚。而这个李魁元,正是那笔贷款的担保人之一:“王伟娜是公司老板的侄女还是外甥女,我不怎么清楚,反正中间有关系,什么关系不了解。”

  2010年拍摄的照片为什么能贴在2008年的结婚登记证上呢?随后,小杨又赶到起诉他的金融单位了解情况。

  监察保卫科工作人员告诉小杨:“结婚证我也跟你看了,结婚证你也认定照片就是你的照片,你也承认这个照片是你与借款人共同拍的。”

  然而对于结婚日期的疑问,这位工作人员则表示:“那我不知道了,这个结婚证是你的,我怎么知道呢?”

  随后,小杨又找到了起诉自己的金融单位,工作人员介绍说,金融单位办理贷款有相关流程,作为共同还款责任人,必须由本人到场并且签字、摁手印,才可以办理贷款手续:“我们贷款流程一直都是这么规范的,必须都有他的签字。”

  毛国义介绍:“包括他们的身份证、结婚证,都是拿着原件过去的。那当时是共同还款人,见过一两次面,这么长时间,印象也不太深。”

  杨守信表示自己的身份证从未丢失过,也没有给过别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弄来的。”

  毛国义告诉记者,这笔贷款是在2013年时停止还贷的,他也曾多次尝试联系借贷人王女士,却一直没有回音:“前二年,包括还利息都很正常。那12年时候能联系上,那时候贷款很正常。”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找到结婚证上这位所谓的“妻子”,小杨辗转打听到了借贷人王女士的工作地点——位于三角花园附近的鑫达手机卖场。

  卖场商户表示这里就是鑫达手机卖场:“牌子三天两头的换名,找不到了我不知道,干一阵就走了,干一阵就换人了,有一年多不干了吧。”

  等小杨赶到时,王女士的工作地点早已人去楼空。随后他又赶往王女士登记的住址:牡丹区黄河路380号寻找线索。

  邮政工作人员告诉小杨:“那边是655号到黄河路那里,从黄河路和太原路交叉路口是120多号,应该是在这一片的。”然而,当地居民却表示不知道380号的位置。

  无奈之下,小杨只好向菏泽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求助。工作人员却告诉小杨:“这个号没有,黄河路段的号码,没有380号。”

  借贷人王女士不知去向。小杨莫名的“被结婚”、“被贷款”,面对26万元的巨额债务和这段难以解释的“婚姻关系”,小杨的遭遇让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现在我工作不能正常工作,睡觉睡不着,吃饭吃不下去,我媳妇还给我闹离婚。”

  记者采访了山东诚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圣文:“如果这个杨先生的说,本身签字不是他,他也不知道这个情况,如果属实的话,那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他(需要)提出抗辩。另外的话,这起案件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果有些人冒用他的信息,骗取银行贷款,那么这就是一个非法骗银行贷款罪。”

  在律师的提议下,目前杨守信已经向法院提交笔迹和指纹鉴定申请。

  侯律师提醒公民:“就是作为我们公民来讲,作为当事人来讲,一定要妥善的保管自己的信息,尤其是个人的身份证件和复印件,有时候委托他人办理的时候,一定要在上面标注我这个身份证复印件仅限于办什么事用。”

  目前,小杨向法院和银监会提交的申请和举报已经被受理,案件正在调查当中。我们也希望这件事能够早日尘埃落定,还小杨一个清白,还家庭一个平静。记者提醒各位网友,日常生活中,遇到需要提供个人证件、信息和照片的情况时,一定要多个提防,多写个标注,切实维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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