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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新生儿被诊断脑瘫后妇幼篡改多处分娩病历

A-A+2014年8月8日08:50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枣庄8月7日讯(记者 满倩 实习记者 马迪 唐有强) 2014年8月7日,小远远出生整整9个月。

  2013年12月8日凌晨3:47分,从远远降临在山东省滕州市妇幼保健院的那一刻起,守候等待在产房外的巩先生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产前检查一切正常的孩子两个多小时之后竟然成了一个“脑瘫”男孩。

  近日,滕州市民巩先生向齐鲁网记者反映,在发现儿子成为“脑瘫”患儿后,医院还涉嫌篡改就诊记录。

  新生儿脑瘫 分娩记录六处被指篡改

  8月6日,齐鲁网记者来到滕州,见到了刚从济南赶回老家的巩先生。

  “我有证据证明滕州市妇幼保健院为了逃避责任,更改重做病历,无证人员进行接生,隐藏催生针的使用等这些情况。”一见面,巩先生急忙取出了厚厚一沓儿子出生前后所有的检查、生产、诊疗记录与病历。

  根据巩先生所提供的两份“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分娩记录”中,记者注意到,这两份前后相隔一天所拍到的分娩记录中,却有6处不同的前后表述。

  据巩先生介绍,第一份分娩记录,是儿子出生后第二天也就是2013年12月9日,中午12:50左右,巩先生在保健院产三科办公室用手机拍到的。

  第二份分娩记录,则是第三天巩先生意识到儿子病情严重后,主动来到办公室要求查看并复印妻子分娩记录时,却发现昨天还放生产记录的粉色文件盒成了空盒子。经过三番要求,医院的工作人员才在一个小时之后拿回了病历。

  “但是这次的病历记录和我第一次看到的不一样。”巩先生指着两份病历,数着其中的6处不同。

  记者清楚地看到,巩先生手机拍到的第一份分娩记录中显示,“脐带长度为50cm,安返病房时间05时47分,失血量300ml,”而在第二份记录中,却被改为了“脐带长度为41m,安返病房时间为05时50分,失血量为360ml”。

  另外,在“助产经过”中,原分娩记录中描述到“发育未见明显异常,无哭声,经吸痰行胸外按压,正压人工呼吸仍无哭声”,在第二份记录中将“经吸痰行胸外按压”改为“经吸痰后行气管插管胸外按压”,添加了“插管”的抢救措施。

  除此之外,在分娩记录医师签名处,第一份记录中只有两位接生者签名,而在第二份记录中,却在接生者签名下方多了一个督导者魏利的签名,并在记录左上角,盖上了“滕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部专用章”。

  巩先生透露,当时在产房给妻子接生的医师中根本就没有督导者“魏利”,直到现在,他都没有见过此人。

  巩先生还提到一个重要细节,在盖有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公章的产程记录中,记者发现,2013年12月8日凌晨00:05分院方医师赵绪美在进行了产前检查后,直到3:20之间都做了详细记录。但是3:20分以后,在张国华医师签字填写确认“缺氧以报上级医师”后,直到3:47分远远出生,这27分钟并没有作任何记录。

  患者家属:接生人员涉嫌无证行医

  巩先生告诉齐鲁网记者,孩子从产房抱出来后,护士慌慌张张地把儿子送入了二楼的重症监护室,当时他并未意识到儿子远远病情如此严重。

  在得知儿子确诊为“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后,巩先生决定和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医院代表进行协商谈判。

  巩先生回忆,谈判时间是在去年12月20日,也就是在远远出生12天后,副院长周传骥与医院其他五六位同事参与了协商谈判。结果,院方表示“支付1万元赔偿金”。

  对谈判结果不满的巩先生只好选择向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进行举报投诉,从2014年1月4日山东省卫生厅监督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接到举报后,于2014年5月27日,进行了回复。

  《回复》说明,经调查核实,当晚产妇王玲(巩先生妻子)接生者为张国华、马晓乐,分娩督导者为医师魏利。根据调查情况,马晓乐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从事产房相关辅助治疗活动,违反《护士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滕州市妇幼保健院暂停马晓乐执业活动,待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及相关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相关职业活动,并对滕州市妇幼保健院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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