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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信用卡后“狂刷”万元 退赃后判罚两万

A-A+2014年7月25日15:06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郑州7月25日电 (刘鹏)河南新乡男子张某在捡到他人掉落的信用卡后,心生贪念,在经过几次刷卡试验,得知该卡并未设置密码,后陆续赶到商场、KTV,连续透支金额一万余元。近日,新乡市卫滨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据卫滨区法院案情资料,2014年2月22日晚19时许,张某欲乘坐公交车赶回出租屋,就当其在站牌处候车时,捡到了一张掉落的银行信用卡。心存贪念的张某并没有设法联系失主或交付给银行处理。

  次日一早,张某便匆匆来到了当地一家大型商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买了几件小东西后到收银处刷卡。未曾料到,该卡竟然没设密码,轻松的便完成了交易。

  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张某尝到了甜头。随后,张某连续在该商场和KTV刷卡消费。直到透支金额达到费12000余元后,自知做了亏心事的张某决定离开新乡,到别处找工作暂避风头。两个月后,新郑市公安局将张某抓获并移交给了新乡市公安局胜利分局。

  24日新乡市卫滨区法院审结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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