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暑期打工谨防陷阱 "网络营销"需警惕

A-A+2014年7月25日10:55大众网评论

  大众网滨州7月25日讯 滨州日报讯 现在,许多在校大中专学生筹划着打一份暑期工,锻炼自己,增长社会实践经验,然而由于自身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所蒙骗。在此,警方提醒暑期工应聘者提高警惕!

  暑期找工警惕六种骗局

  一、强行收取押金、抵押物。上岗前,学生往往被要求交纳押金,或被收取身份证、学生证作为抵押物。交钱后,招聘单位又以种种理由让学生回去听消息。有的单位在学生打工结束后,以扣留身份证、学生证相要挟,拒付薪金。此类押金还包括资料费、登记费、服装费和培训费等。

  二、变相传销。传销是目前大学生打工中经常遭遇的陷阱。本来是以销售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公司却要求他们必须购进一定数量的商品,不得退货。

  三、招用临时苦工不签劳务合同。一些小公司特别是个体建筑承包者故意将一些苦、脏、累、险的工作交给学生干,又不与他们签订劳务合同,一旦发生工伤等情况,学生或家长往往索赔无门。

  四、骗取中介费。一些不规范的中介机构利用大学生尤其是外地留校学生急于利用假期打工的心理,无中生有或以“急招”为幌子引诱学生报名,骗取“信息费”、“报名费”。

  五、模特、特种行业招聘诈骗。这类招工通常称招模特或参加歌星、影星培训班,然后要学生花大价钱拍艺术照参加遴选,最后再找借口说应聘者条件欠缺而予以拒绝。也有的以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高薪来吸引求职者。到这些场所打工,往往容易误入歧途。

  六、针对女学生的求职陷阱。一些不法之徒把目光盯在女学生身上,利用在校学生社会经验少、轻易相信人的弱点,进行色情犯罪活动。还有一类陷阱多发生在招聘家教或文秘时,有的女同学不加考虑,单独和对方见面,遭遇危险。

  教你防范“黑中介”

  大学生找兼职,最好咨询学校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或者由学校负责联系用工单位。如果自己寻找,也要找正规的企事业单位,或通过正规中介机构联系。

  第一,要有“防范意识”。正规的中介机构绝不会在找到工作前就向学生要钱。按照“行规”,中介费一般是在学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协议后才会收取的,且费用比较合理。学生签署打工协议前,应通过网络、电话查询招聘单位的情况,以防“黑中介”骗钱。应聘时,还要观察单位的规模和负责招聘人员的素质。

  第二,要跟招聘单位签订合法协议。如果对方执意不签,可以到劳动主管部门投诉,即使只打几天的临时工也一样。签订合同时,要了解清楚是否符合劳动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有没有对学生不利的附加条件等。

  第三,要弄清楚工资是否“含税”。根据有关规定,保险金与税金都是由招聘单位收取的,中介机构不能以此为由向暑期工、临时工收取。如有特殊情况由中介机构收取,必须出示有效收费收据证明。

  第四,要了解兼职工作的性质。如,是否危险工种、是否有色情成分工种、是否涉及违法行为等。第一种情况,要确定单位是否帮买保险;后两种情况,要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报警处理。

  暑期工该如何维权

  暑期打短工该怎么防范侵权,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由于打暑期工的学生和用人单位是雇员和雇主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即便发生纠纷,劳动仲裁委员会也不一定受理。

  防范侵权最好的方式还是签订劳动协议,约定工作时间、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劳动条件等内容。同时,学生也要有意识地保存工作证明,如劳动协议、出入证、工作服和考勤记录等工作过的证据。

  暑期打工当心误入传销陷阱

  眼下正值各大院校放暑假的时候,传销者利用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诱骗他们参与传销。大学生打工求职时,一定要警惕以巨额回报、网络营销等为诱饵的传销陷阱。

  一、传销又出新花样

  当前,大部分传销组织以更加隐蔽的手段来掩饰其违法犯罪实质。传销组织在骗人加入时,变换了很多时髦的说法,鼓吹所谓的人际网络、网络销售、框架营销、连锁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等,以一些听起来很有道理的“经济理论”、“科学营销方法”欺骗缺乏社会阅历的大学生。

  据介绍,现在以“网络营销”为手段的传销,隐蔽性和欺骗性最大。组织者或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或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或是提出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

  二、传销组织的惯用伎俩

  传销组织者利用一些人梦想一夜暴富的心理,以“诚聘”、“免费旅行”等手段引诱对方前往传销窝点,然后按照事先排练好的洗脑戏码将被骗人员控制住,逐步主导被骗人员心理,以几千元或几万元的“高起点”投入,速赚上百万、上千万元的“神话”为诱饵,诱导或胁迫其入股传销,发展下线。

  三、打防对策

  公安经侦部门提醒,学生暑期求职打工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获取招聘信息,仔细鉴别招聘公司的合法性,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要尽快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将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以便能够精准打击传销团伙的违法行为。同时,公安机关要坚持情报主导警务的理念,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打早打小,将传销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周璇)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