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4月8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说起大货车上路出现违规情况时,正常情况下都是应该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可是在山东德州的临邑县却有自己的规矩,不管超载超高多少,一律“包月”1000元。
大货车超载 司机按例交钱1000元“包月”
4月1号晚上的10点多,记者跟随一辆河北石家庄拉煤的大货车,沿着104国道向临邑方向行驶,大货车司机马师傅说,晚上要是路过德州临邑大货车,不管超载还是超高,交上一定数额的钱,能顺利通过。“交这1000块钱,下次来,不管你了。”
果真,话音没落,大货车一出104国道临邑收费站,记者乘坐的大货车就被等在这里临邑县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拦下了。
司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讨价还价。
“我这后边还有四个车,怎么个交法?”
“也是1000块钱”。
“ 管一个月吧”。
“嗯。”
104国道边上,停满了大货车,司机们都被引到停在一边的一个执法车上。因为车辆多,司机试图给这位负责开票的临邑交通局的工作人员讲讲价。但是工作人员表示,“别的地方一看交的钱不对,他罚你,别的队上逮着你没法说”。
白天查超载也是千元包月 司机称这样很划算
晚上大货车路过德州临邑交1000块钱,只要不过分,就能平安通行一个月。司机们说,他们习惯把这张罚款单据称为“月票”。晚上如此,那么白天,所谓的“月票”还管用吗?
4月2号下午,记者又上了另一辆拉煤的大货车,当这辆大货车走到临邑南外环济阳方向的地方,也被停在路边上临邑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拦下了。
司机按照一辆车1000元的价格,交给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把货车手续和钱都交到车里的工作人员手上,原来白天查到也是交1000块钱,管一个月。
车里的这位说,对于大货车,还是这样划算。“超过55吨就得罚,现在超过55吨罚200,只能管当次。”“逮上你罚5000还得卸货,自己从河北来,在这里交1000块钱完事”。
通过他这样这一算,这一千块,那样才能跑五趟,这样管一个月,的确很划算。正在处理的过程中,旁边又路过了几辆当地的大货车。这几位司机说,当地的货车也得交钱。
工作人员开完罚单发话:这都是方便你们
处罚的单子开了,接着开发票。工作人员发话了,这都是为了方便你们。 “原来都是银行收,现在都自己现场收了,这都是为了你们方便,按理来说我们不该(收),直接让你们到银行里交去。”
处罚完毕,车下面几位工作人员边给司机解释,一边悠闲地抽上了烟。
通过记者几天的跟车调查,德州临邑交通局晚上和白天查车,都是一样从来不看车辆情况,他们开据的处罚单交钱后,就可以直接上路了。那么他们又是根据什么对这些大货车处罚的呢。
临邑县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给马师傅分别开具了“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和一张1000块钱的山东省非税通用票据,这张票据项目名称里写到:交通罚没款,落款经办人姓贾。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上,该车违法事实及证据是该车擅自从事超限运输,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记者查询了一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上板子)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条里面核心是超限,超限分为:超重、超宽、超长、超高等。然而,德州临邑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在没有对大货车进行过磅,测量的情况下,超限是怎么得出来的呢?超限没有卸载,交完罚款,大货车接着上路,这难道就把大货车超限行为彻底处理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