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财经4月4日讯(记者 孔秀)一笔被虚构的应收账款抵押贷款,在平安银行(10.78, 0.01, 0.09%)济南分行信贷员的斡旋下,堂而皇之的欺骗了第三人2000万元。
日前,上当受骗的崔传波先生向记者诉说了他梦魇般的遭遇。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这是一起由银行员工和企业勾结精心设计的骗局,类似于曾经轰动一时的齐鲁银行票据骗贷案。
2000万过桥资金被过河拆桥
崔传波告诉记者,2013年7月中旬,淄博淄川东大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下称东大公司)实际控制人韩伟,通过介绍人找到他称:东大公司在平安银行济南分行有笔2000万元的贷款将于8月5日到期,需要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做过桥资金,用于归还平安银行济南分行的贷款。贷款完成后,平安银行济南分行再将2000万元续贷给东大公司,最后还给他。
韩伟为了证明其所言属实,带着崔传波来到平安银行济南文东支行,找到信贷员逯宾,逯宾当面向崔传波确认了上述贷款,并出示了平安银行济南分行对东大公司的授信批复以及有关信贷资料。
“既然是银行的业务,贷款流程和手续肯定没有问题。”崔传波表示,由于对东大公司并不熟悉,他更加相信银行,他希望信贷员逯宾出具向东大公司的贷款承诺书。这样,可以保证东大公司顺利实现还旧借新。
见崔传波仍不放心,逯宾表示,可以将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的2573万元应收账款转让给他,如果东大公司不能按期还款,崔传波可以向华电淄博热电索要应收账款。
在获得双重保障的情况下,2013年8月5日,崔传波在平安银行济南分行文东支行办公场所,在逯宾、韩伟介绍华电淄博热电公司财务部的杨科长的见证下,现场签订了与东大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并加盖了华电淄博热电的财务专用章。随后,崔传波将2000万元的承兑汇票交给东大公司,书面约定借款期限从为4天,从8月5日至9日。
然而,到了还款日期,崔传波发现平安银行并没有向东大公司发放贷款,东大公司也未能归还。为此,他多次找逯宾要求其按照承诺给东大公司发放贷款,均被逯宾以种种理由拒绝。
随后,崔传波决定向华电淄博热电公司主张应收账款权利时发现,所谓的2573万元的应收账款系伪造,华电淄博热电根本没有与东大公司有业务往来,公司也并没有一个姓杨的财务女科长,甚至连华电淄博热电的财务专用章也是假的,发现被骗的他决定向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
2013年12月,逯宾、韩伟被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1月,逯宾被批准逮捕。
4月3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该案正在进入退回补充侦查阶段,具体案情还不便向媒体透露。
虚构的应收账款诈骗
“我之所以能够借款2000万元给东大公司,是缘于对平安银行的信任。”说起这次被骗的过程,崔传波激动地对记者说,因为这2000万元过桥资金借款,我的家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时自己凑不够这笔钱,也是向亲戚朋友借的。现在,不少人上门追债,孩子上学费用也没有了,三个月头发全白了。
崔传波向记者出示的《平安银行济南分行信贷审批中心关于淄博淄川东大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亿元授信的批复》显示,济南分行同意向东大公司授信1亿元,授信敞开为2000万元,期限一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6个月。采用国内有追索权的明保理业务模式操作,交易对手限定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签发日期为2013年1月30日,编号为PF20130130000110。
根据平安银行济南分行的授信批复,逯宾以个人名义向崔传波出具了贷款保证承诺书:根据编号PF20130130000110的批复,东大公司在我行授信敞口2000万元,并于2013年2月6日发放贷款2000万元,于2013年8月6日到期,现承诺还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2000万元贷款予以发放,不抽逃企业流动资金。
记者发现,如果逯宾的承诺书属实,平安银行济南分行才是这起骗贷案的第一受害人。
崔传波对此深信不疑。“东大公司和逯宾先是从平安银行骗取了2000万元贷款,在快到期的时候担心骗局暴露,因此找了我作为第三方进行填窟窿。”对于此次上当的过程,崔传波描述说。
崔传波认为,2000万元贷款以及贴现他的承兑汇票所涉及的增值税发票、相关报表和华电的其他资料,全是在逯宾指点和具体操作下做的假表、假账和假发票。东大公司韩伟对银行业务不熟悉,肯定不会想到利用应收账款途径套取银行资金。
事后,崔传波多次找平安银行协商解决此事,一直没有得到正面回复。4月2日,记者见到崔先生的时候,他称刚从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返回,接待他的银行领导表示正在研究。
为核实崔传波反映的情况,4月3日下午,记者赶到位于中润世纪广场的平安银行济南分行总部进行核实,银行办公室一负责人告诉记者,“逯宾已经离职,并正在公安局接受调查,不久也会进入审判程序。”
对于记者提到该案涉及的具体业务情况,他表示并不清楚,了解该项业务的负责人去人民银行[微博]开会,等他回来晚一会和记者联系进行解答。但截至今天发稿时,平安银行济南分行办公室并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