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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冒充警察劫持女车主后将其锁进铁笼

A-A+2014年3月30日15:42法制晚报评论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晓飞) 7人团伙将停放在商场门口的豪车安装上跟踪器,冒充警察跟踪并逼停对方,再将车主劫持到河北,锁入铁笼中。该团伙抢劫一路虎女车主12万余元。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市三中院终审裁定驳回田树东等人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团伙主犯田树东获有期徒刑14年,姜涛获刑13年,其他5人均被判处刑罚1年4个月。

  据悉,路虎车主于女士的丈夫是好利来公司的一名股东。

  今年1月17日下午3点半,准备接孩子的于女士驾驶路虎车行驶到顺义区莱蒙湖路口附近时,突然路边上来一辆小客车,将于女士的路虎车逼停。随后,从车上下来4名身着警服的男子,将于女士连人带车掳走。

  几个小时之后,被五花大绑的于女士发现自己被带到了一间农村民房内,随后被关进了铁笼子里,对方还持枪逼问于女士的银行卡密码,无奈之下她只好说出了密码。

  于女士的丈夫当天与妻子失去联系后报了警。很快,警方在后沙峪附近一村庄中找到路虎车。

  1月19日,警方在河北香河将于女士解救,并现场起获单管长枪一支、手枪一支和子弹20颗。田树东等7人随后落网。

  检方指控,田树东、姜涛伙同刘明明、孙志超等人,经预谋后,1月17日,孙志超等4人冒充警察,劫停了于女士的路虎车,劫走装有1000元的钱包和银行卡等物品。在逼问出于女士银行卡密码后,田树东于1月17、18日先后取款人民币共12.4万元,并将11万汇至姜涛账户。

  一审开庭时,田树东将责任都推到姜涛身上。姜涛则辩称其曾遭这辆路虎车跟踪,所以想绑架车主问问原因。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田树东和姜涛构成抢劫罪,其余被告人构成非法拘禁罪。

  此外,姜涛非法持有枪支,应当数罪并罚。田树东属于累犯,但他在案发后协助警方抓捕属于立功,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田树东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6000元。以数罪并罚判处姜涛13年,处罚金22000元,其他被告人均因非法拘禁罪获刑1年4个月。

  宣判后,田树东认为自己没有犯抢劫罪,原判量刑过重;姜涛则提出自己没有预谋抢劫,而是临时起意抢劫,二人遂上诉至市三中院。

  市三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田树东、姜涛等7人的相关证据,足以证实田树东和姜涛为实施抢劫行为,事先准备犯罪工具并跟踪被害人车辆,在劫持、控制被害人之后劫取被害人财物的事实,构成抢劫罪,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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