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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好心劝架遭袭击 回击对方致死被判十五年

A-A+2013年12月26日10:59正义网-检察日报评论

  看见同村人吵架,好心劝慰反遭袭击,捡起砖头回击竟致人死亡。近日,经检察机关起诉,山东省滨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路云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1万余元。

  2012年6月3日22时许,滨州市滨城区某村村支书严某与村委会成员董某、袁某,到村民强某家协商村内征地的事。由于分歧较大没有协商成功,严某等人就离开了。但强某刚喝了酒,酒兴正浓,他嚷嚷着追出来,要跟严某理论,手里还拿了把铁锹。强某家人跟着追了出来。

  同村人路云阳正好途经此处,就到严某面前询问情况。这时,强某捡起一块砖头朝严某打来,严某闪身躲过。路云阳一见,马上上前劝阻。强某以为路云阳是严某等人叫来的帮手,又捡起砖头将路云阳头部打伤。路云阳恼羞成怒,上前与强某一家人厮打。打斗过程中,路云阳持砖头拍打强某父亲头部,致其头部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而死亡。(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赵凤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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