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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济南12月23日讯(记者 李淼)2013年11月28日,潍坊捷顺通快捷有限公司(圆通网络)运转中心发生一起化学品泄露事件(经查泄露化学品为氟乙酸甲酯,是一种在制药等领域广泛应用的有毒液体),先后导致8人中毒,1人中毒死亡的严重恶性事故。23日,广饶警方表示,目前已刑拘三人,其中一人在押解中。
据广饶警方介绍,截至23日,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人。12月12日,从潍坊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是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网络)负责人,另一人是购买高毒物质氟乙酸甲酯的公司负责人,这两人已被刑拘。12月21日,广饶警方在湖北抓获寄送高毒物质氟乙酸甲酯的公司负责人,目前广饶警方正与湖北警方办理交接手续。
据了解,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依照本条和本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