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吴宝书 通讯员 宋银生 报道
本报曹县讯 曹县加大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制定了分阶段治理任务,对完不成治理任务和造成环境事故的领导干部,一律予以问责,不得提拔重用。目前,已经有10名责任人被问责。
针对大气污染实际存在的问题,曹县明确了工业企业空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防治等13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形成了详实的《曹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专门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13个工作小组组长全部由副县级领导担任,实行挂图作战,动态化管理,逐一销号整治。
在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13个工作小组组长作了公开表态发言。根据汇报情况,督查组深入现场督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按照《曹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试行)》进行严格问责。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
记者从该县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已有10名责任人因防治大气污染不力被问责,其中责成8名责任人通过电视向全县人民公开道歉,对2名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处理。
原标题:曹县10名责任人因防治大气污染不力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