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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青岛即墨暴力强拆引冲突 官方:99%村民同意拆

A-A+2013年12月10日10:32中国网评论

  今年5月,山东省即墨市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发生了强行违背村民意愿,暴力强拆,逼迫农民“上楼”的暴力事件。本刊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在这起打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旗号的背后,竟然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当地政府声称得到了99%村民的同意;而民间自发的调查却显示,部分村民对此持反对态度……

  本刊记者在《山东即墨市:暴力强拆何时休》的报道里详细论述了山东省即墨市鳌山卫街道办事处打着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兴建新型农村社区的旗号,置法律于不顾,并由不明身份的人对部分村民进行了非正常拆迁,甚至还对被拆迁区域的生猪养殖场、奶牛养殖场、肉鸡养殖场和林场苗圃动用大型挖掘机,采取野蛮手段违法强制拆迁,致使村民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等情况。

  稿件刊发后,村民们再次向本社反映,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强拆村民房屋及厂房事件并未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依然无人关注,强迫农民“上楼”事件依然在继续上演,群众积怨越来越深,针对此事,记者再赴青岛即墨市鳌山卫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了解。

  一份签名表,“官意”与民意间的“暗战”

  鳌山卫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民村新民社区改造项目是经99%以上的村民同意的。记者请其出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同意的相关签名资料时,该工作人员称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但至今未能提供任何资料。

  然而记者从鳌山卫街道办事处新民村里获得的另一份签名表则显示,新民村多位村民并不同意进行新民社区建设。在这份签名表上,多人签名表示反对。

  多位村民告诉记者,对于新农村建设,鳌山卫街道办事处是“牛不喝水强按头”,各种手段都用上了,压力之下,部分村民被迫同意,但仍然有人不同意。

  一村民说:“我非常不满新农村建设,说我们同意就是村干部包办代替的说法,说白了我们都是‘被代表’。”“办事处和村里并没有就建设新型社区和村民沟通,上楼的事情也没提,我家几口人全部靠在土地上搞些养殖才赖以生存,地都被建成楼房了,基本生活都维持不了,上楼又能有啥用?”该村民质疑道。

  记者了解到,许多村民都有类似这样的疑惑与担忧。对此,村民气愤的说,办事处只是想把群众集中到楼上居住,至于将来的生活和收入来源,办事处并未有一套明确的规划方案,“也许只能是自行外出打工”。

  村民提供的签名表和鳌山卫街道办事处的说法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暴露了围绕建设新民社区“官意”与民意间的尖锐冲突。而从意见冲突转为现实冲突,这背后的催化剂恰恰是当地政府不顾群众意愿,单方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强迫农民“上楼”的粗暴行径。

  “被代表”之后的“被上楼”隐忧

  记者采访时看到,位于新民村委南侧围挡区域里面,平整的土地已被建筑公司挖得满目疮痍,一些大型的建筑设备林立。在围挡区域的牌匾上面,有关项目简介显示:“新民社区2013年已确定为青岛市示范社区,社区规划占地105亩,社区安置区位于现新民村委南侧围挡区域。新民村以这次改造为契机,将新民社区建成青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鳌山卫街道办新民村新民社区社区的土地使用、建设规划等相关手续存在诸多疑点:新民社区项目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备案、规划和审批?拆迁有没有拆迁许可证?针对已经强拆过的农户,政府是如何善后的?补偿费是否已经发放到位?此次强制性拆迁是否合法等等。尽管鳌山卫街道办事处方面一再声称项目已经审批,称协调相关部门准备上述材料,但直到发稿时,始终未能提供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手续。据当地村民讲,没见到该项目任何拆迁、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

  没有任何手续,甚至连口头通知都没有的情况下,即墨市鳌山卫镇新民村多位村民的合法房产被突击非法暴力强拆,造成室内财产丢失,有的甚至被砸入废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以致村民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而涉及此次强拆的相关责任人竟然无任何人因此被追究责任。

  被强拆后,村民一度到即墨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上访,村民最终见到了市信访的领导。村民说,领导当时明确表态,这是鳌山卫街道办的事情,应由鳌山卫街道办负责处理。让我们回街道办去处理。村民上访后,除鳌山卫街道办事处口头承诺被强拆的损失由街道办来补偿外,强拆事件并没有其他进展。

  对于已经遭遇强拆的农户,政府是如何善后的,补偿费是否已经发放到位?记者在强拆受害者的带领下来到暴力强拆的现场,强拆后留下的废墟仍堆放在原地,而被强拆的村民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村民而言,土地没有了,房子没有了,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也没有了,被拆迁的一些村民目前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而当地政府对此却未能给予妥善处置。虽然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强征强拆,但即墨市却仍在上演着暴力强拆占地事件,作为当地主管政府,究竟是监管不力,还是利益熏心背后的官商勾结?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寿平认为,新农村建设坚持依法自愿原则。非法强制拆迁,从宪法的角度讲,已经构成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严重侵犯,在没有和被拆迁人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暴力强拆,性质几乎和强盗没有两样,相关人员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于强拆的楼房应该立即做出赔偿或恢复原状。

  针对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诸多纠纷,国务院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农村土地流转和新农村建设要依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严禁非法暴力强拆,但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和腐败行为,使中央的“三令五申”变为一纸空文。

  发稿前,记者再次致电有关方面,不少村民反映,强拆事件发生后,新民社区的建设暂停了一段后又如火如荼的开始建设起来,“被上楼”的隐忧仍然存在,村民们的合法权益依然得不到有效的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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