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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小区部分业主未交物业费 物业暂停电梯催费

A-A+2013年11月30日10:27半岛都市报评论

  近日,多名市民向本报反映,位于李沧区的青山绿水小区1至4号楼电梯将要停运,由于小区居民楼是14层的小高层住宅,电梯停运给小区居民带来很多麻烦,一些年纪较大的居民更是忧心忡忡。据了解,因为小区供暖等问题 ,部分业主未交物业费,物业方面便出“下策”暂停电梯。但已经交纳物业费的居民却感到很不公平。

  高层电梯下月要停用

  28日,家住李沧区青山绿水小区的吕先生向本报反映 ,他所居住的居民楼电梯中贴了一张通知,通知上说,请业主在11月30日之前到物业交齐物业费及电梯费,过期将停止电梯运行,所有后果业主自负。吕先生告诉记者,他每月都会按时交纳物业费,“我家住在13楼,妻子刚刚怀孕,如果电梯停了,我天天爬楼就当锻炼身体,妻子可不能每天爬楼吧?”

  29日下午,记者来到青山绿水小区,发现居民楼电梯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据小区居民介绍,部分居民不交物业费,物业方面准备在12月初暂停电梯。一部分按时交纳物业费的居民对此颇有微词。“我们按时交了物业费,如果电梯停运,对我们并不公平。”一位已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告诉记者。

  收不够费物业出此下策

  该小区物业为青岛宏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自2012年9月份交付后,一直由这家物业服务。小区物业的王经理表示,暂停电梯也是无奈之举,小区1至4号楼共有405户居民,其中有280户不交物业费,物业方面要支付卫生、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的费用,这样下去实在支撑不下去。王经理介绍,他也试图和小区居民沟通解决问题 ,无奈业主提出的要求超出物业的工作范围,物业方面无法与业主协商一致。

  王经理说,有些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因为今年还没有通暖气,但这不是物业的问题 ,因为暖气管道还未修好,物业也在和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春节之前能供上暖。还有业主提出小区大门太窄而且距公交车站过远,也不属于物业的工作范围。王经理表示,物业在平常工作中肯定存在一些问题 ,业主可以协商沟通,但是采取不交物业费的方式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而对于另一部分已经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王经理无奈地表示,只能把这部分业主已交纳的电梯费退还给他们。

  物业办希望协商解决

  2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物业费用纠纷,岛城电梯停运情况近年来逐渐增多。物业公司只是代收其中一部分费用,电梯的电费和维修费用都应来自业主,想要从根本解决问题,还是需要业主及时交纳物业费。

  工作人员说,青山绿水小区200多户居民没有交纳物业费,所以现在电梯运行所需各项费用暂时只能由物业垫付。当然,小区物业方面也无权停运电梯,物业方面应该张贴公告,与业主说明问题,双方争取协商解决。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2012年9月15日,国家颁布了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电梯费用被归为物业费当中,其中电梯费用包含电梯维护费用和电梯用电费用,如果业主不能及时交纳物业费,将会给自己和他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记者 刘玉凡 实习生 修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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