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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男子放鞭炮祭山神引发森林大火获刑

A-A+2013年11月29日10:51齐鲁网评论

  原标题:男子放鞭祭山神爷生日引大火 毁林上百顷获刑

  上山燃放鞭炮庆祝“山神爷”生日,结果鞭炮碎屑上的火星引发森林大火,造成上百公顷林地被毁。昨天,记者从崂山区法院了解到,因犯失火罪,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上山放鞭引发大火

  法官介绍说,崂山村民李某平常在崂山区东台附近的山上居住,养殖了一些鸡鸭。今年4月25日12时许,他来到南山一废弃石场处的山神庙附近,燃放鞭炮庆祝“山神爷”生日,一挂土鞭炮放完后,鞭炮碎屑上的火星引燃地面山草并引发森林大火。李某看到后赶紧去救火,没想到灭完前面的,后面的草皮又着火了。看到火势越来越大,李某逃离了现场。

  当时周边一些护林员听到有鞭炮声后,循声赶到了现场。当天因为风力比较大,火势迅速蔓延。崂山区启动了山火扑救应急响应,调集消防、护林防火队员、部队官兵以及机关社区干部群众600多人全力进行扑救工作,当天下午控制住了火势。后经勘查,这次大火致使东台、西台、唐家庄、庙石等多个社区的山林被烧,过火林地面积为189.67公顷,过火死亡树木49万余株。

  事实面前乖乖认罪

  李某事发后逃回了家中,崂山警方接警后很快找到了李某。刚开始,李某还不承认放鞭,但是在事实面前,他最终承认了全部事实。因涉嫌犯失火罪,今年4月26日李某被刑事拘留。

  庭审过程中,李某声称,自己在山上饲养了一些鸡鸭,当天是“山神爷”生日,他带着鞭炮上山祭奠一下,谁知道火越烧越大。李某对于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对公诉机关指控失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所举证据也无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最后,李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记者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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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山显要位置设百个警示牌

  针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严竣形势,今年崂山区林业局已经与各街道、社区签订防火责任状。各社区与林内承包户、经营户、养殖户签订防火责任书,逐一明确防火责任。

  崂山区林业局安排各社区全面部署防火隔离带清理工作:景区旅游沿线、主要登山路、交通要道、防火通道、林间小道两侧各清理12米;墓地全部清理;墓地周边、林内道路、林内住户、单位、耕地周边,林缘与农田接壤处清理20米。目前,该项工作基本完成。在进山显要位置设立100个防火警示牌,印制进山人员登记簿和护林员上岗考勤簿各300份,要求社区护林员严格盯防,把关设卡,做好火种收缴及进山人员有效证件、手机号、车号登记工作,切实加强进山人员管理。

  各街道森防队员实行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社区护林员以小班为基础单位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全员上岗,做到一人一旗,旗在人在。将街道联防队员作为护林防火应急分队,社区民兵作为余火清理水枪队。近期该区将还对这两支队伍组织一次防火专项培训。崂山区林业局对各社区灭火机、水枪、对讲机等防火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各社区在所有进山路口都安排了管护队员和灭火机具。(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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