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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公司以被盗为由拖欠民工工资近一年

A-A+2013年11月26日14:32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王伟平) 烟台新世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公司曾被盗所有民工有嫌疑为由,拖欠民工工资近一年不予解决。

  25日上午,住在黄务的王书阔反映,去年12月23日到31日,烟台新世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总经理盖经理找他们拆模板。当时项目经理李先生承诺,干完活就给钱。但后来,公司以项目被盗为由,工人的工资一直拖着不给。

  记者联系了当时的项目经理李先生。他说,王书阔确实跟他一起为烟台新世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有5375元工资没拿到,公司也拖欠他2万多元工资未给。

  “王书阔到工地前,工地被盗的事情早已发生。”李先生说,“我曾发现公司内部一人跟外面几个人半夜拖东西,我及时上报,公司不让我管,反过来说我和王书阔等人偷盗。”

  烟台新世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总经理盖经理说:“公司10多万元的东西被偷了,现在案子没有结,所有工人都有嫌疑,等案子结了,我们一定会归还工资。”

  记者联系了负责该案件的蓬莱市大辛店镇派出所。该所负责人介绍,该案件还没有结案,工人的工资必须及时给,如果有争议,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记者联系了蓬莱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登记相关信息,并将尽快核实情况帮忙解决问题。

  本报律师团成员山东信力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宇程说,公司以工人有偷盗嫌疑扣压工人工资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除非当公司有确凿证据证明工人的偷盗行为,否则不能扣压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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