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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优抚对象12月1日起将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

A-A+2013年10月28日07:33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0月27日讯 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暂行办法》日前出台。

  《办法》规定,自12月1日起,具有省城乡居民户口,且在山东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非现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享受住房优待,并在同等条件下以家庭为单位优先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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